今年6月,江蘇鹽城響水縣的王女士懷孕了,然而全家人高興的心情沒有持續多久,11月她竟被查出患上肺結核,經南京胸科醫院治療,目前病情已穩定。然而王女士已經懷孕9月有余,馬上到了臨產期,胸科醫院沒婦產科,其它醫院又不愿接收,這讓全家人痛苦不已。針對這一事件,當地衛生局最新回應是,已為她準備好“綠色通道”。目前已經和醫院協商好,隔離措施等相應的準備工作馬上就能完成。(12月4日《揚子晚報》)
之前,多家醫院不愿意接收這樣特殊的產婦,理由不外是,肺結核具傳染性,有可能會對醫院構成威脅,醫院不具備接診能力。現在,在衛生局的“協商”下,人們才吃驚的發現,“不能”是假的,“不愿意”可能才是真的。這樣真實的故事令人感到不是滋味。
人們希望醫院能夠全心全意救死扶傷,不帶歧視性眼光對待病人。但在這里,卻發現,醫院表現得冷血與功利,像錙銖必較的商人一樣,盤算著自己的付出與收益,服務的“含金量”夠不夠?一旦發現它可能會是一樁“虧本”而“麻煩”的買賣,他們就會冷漠無情的對病人說“不,對不起!請你到別的醫院就醫,我們可真不行!”那些患了傳染病的人,就這樣被當皮球一樣踢來踢去。
它可能也并非個案。前不久,在廣東,一位全身85%深度燒傷的艾滋病病毒攜帶者王碧雯(化名)也曾在長達4個月中,求醫屢次碰壁,多家醫院以“應由傳染病或燒傷專科醫院收治”為由,拒絕收治。但這位王女士同樣很“幸運”,在媒體及高官的介入下,“綠色通道”再次為她而開,得到了醫院的救治。
可是,單靠這種領導過問的力量來解決這種麻煩,實在不靠譜。一旦媒體開始“審丑疲勞”,領導不再介入與過問,更多的“王女士”還將繼續重演找不到醫院就醫的痛苦經歷。以被拒診得最常見的艾滋病感染者為例。有報告顯示,手術難是他們就醫面臨的最突出問題,在各級各類醫院都有發生。雖然有所謂的“定點傳染病醫院”,但相似的問題是,這些定點醫院很多手術根本做不了,一旦其它醫院不愿意接診這類病人。他們就會瀕臨“看病難及做手術難”之類的麻煩。
近日,為了應對這個很棘手的麻煩,廣東副省長雷于藍強調,醫院不能拒收或推諉收治艾滋病患,若拒收要嚴厲查處。但這樣的聲音可能并不陌生!國務院06年3月開始實施的《艾滋病防治條例》中其實早就明確規定過,醫療機構不得因就診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人,推諉或拒絕對其其他疾病進行治療。
出臺“禁令”是需要的,但指望一紙禁令能夠終止這種推諉行為,恐怕不太現實。法令的執行力如何?一樣是個關鍵。
其次,如何通過更多公益性的補償,與獎勵政策,以免除醫院及醫生的后顧之憂?如果我們愿意承認,為這些傳染病患者提供治療或手術是高風險的,對之的投入是高成本的,但政府在這方面的關注及補償卻總是一片空白,習慣于希望醫生們站出來充當“活雷鋒”。看起來似乎是在為病人著想,但實際上起的卻是相反的作用。
一家醫院不愿意接收,可以用醫德敗壞來解釋,視之為一種偶然現象。但當多數醫院都表明一樣的態度,選擇同樣的行為,可能更是一個制度設計失靈與滯后的問題。如果不在根源處著手修改規則,而只是純粹的對醫德開炮泄恨,這個麻煩并不能得到真正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