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參與乳品標準制訂的專家表示,乳品新國標初稿由蒙牛、伊利及光明集團等起草。送審稿中菌落總數、蛋白質含量這兩項關鍵性標準在國標出臺前被“莫名”推翻,新標準被指“倒退”。(11月28日《人民日報》)
當看到乳品企業可以直接影響乳品國標的制訂時,公眾的首先反應是這是一種赤裸的利益“綁架”。誠然,相對于其他的群體和組織,乳品企業最懂得乳品的生產過程,也最明白乳品生產標準的影響,將乳品的國家標準交給他們起草似乎名正言順;但是,誰能保證這些乳品企業在起草國標時,能夠完全拋開自身的利益,能夠客觀地站在公共的立場上發言?如果不能,則乳品企業具備的所有優勢都將成為使公眾處于下風的不利因素——他們將輕易地掌握話語權,并影響國標的實際制訂。
當然,這并不意味著就要排斥乳品企業參與乳品標準的制訂,畢竟國標這個東西有兩重的實際意義:一重是,讓產品的標準符合規范,不能生產出不合格的產品;一重是,讓產品標準符合各方的利益,讓各方權益可以平衡。在人們的期待中,當然希望標準越高越好,但是對于企業來說,標準的提高必然意味著技術的改進和成本的提高,這些內容可不是一句標準應該提高就可以解決的,它必然會影響到企業的發展,乃至生存。因此,在國標的討論和制訂中,還是應該引入乳品企業,讓他們暢所欲言,讓他們表達自己的訴求,以防止標準的提高成為沒有現實基礎的空想,或是標準的提高造成行業的整體困境。
所以,問題的關鍵不是乳品企業參與國標的制訂,而是在重視乳品企業利益的同時,不能忘記公眾的利益,這就需要在國標的確定過程中保證話語、利益的平等和對稱——不能把乳品標準的起草交給乳品企業完成就了事,不能讓很多標準不明不白地就修改,更不能讓反對的聲音最終消失得無影無蹤;而是應該保證公眾的利益有其代言人,應該保證各方的意見有一個充分表達和博弈的過程。這個討論過程的質量直接決定了國標最終的質量。此時,就需要組織國標制訂的部門做好兩個事情:一個是提供公共討論的領域,讓各方的觀念和意見都得到表達,尤其是讓處于隱匿和分散中的公眾意見也可以得到表達,比如通過輿論調查的方式,打撈整理公眾的呼聲;另一個是接受公眾和媒體的監督,讓討論的過程可以直接呈現在公眾面前,讓最終得出的國標有一個被檢驗和逐漸完善的過程。
其實,不僅僅是乳品的國標存在企業綁架標準之嫌,其他的一些食品安全標準也給人以由企業設標準之感——隨著技術的進步,很多國標不僅沒有提高反而降低,而降低的直接受益者就是企業。面對這種國標的“逆水行舟”,人們當然會有所疑問,而這些疑問并不是強調新的標準合理就可以解決的——在沒有實際參與和博弈的情況下,合不合理只是一種話語權的體現,至于這種說法是否符合現實,公眾不得而知。因此,為保證國標具有權威性和說服力,無論那些制訂國標的企業有多大規模,也無論他們是否信得過,最好的方式,還是讓國標有一個博弈的過程,因為只有充分博弈才會有真正共識的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