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經濟參考報》以“長江廢污水年排放超300億噸黃金水源岌岌可危”為題,較大篇幅報道了長江廢污水年排放觸目驚心的事實。記者日前采訪了長江水利委員會水資源保護局副局長臧小平。臧小平介紹,長江年均入海水量近1萬億噸,300多億噸污水不會造成根本危害,僅在近岸水域形成了一定長度的污染帶。加上近年排污監管力度加強,長江“總體水質狀況良好,可放心使用”。(11月13日《武漢晚報》)
分析相關監管部門以及相關官員對長江水質的描述,其所稱的“可放心使用”的說法就相當于是給公眾一個對長江水質有所擔憂的“定心丸”,其依據在于“2005-2009年,長江干流只有71%-76%河段水質優于或符合國家地表水三類水標準。到2010年,這一數字增加到86%,而三類水質已達到飲用水標準。”三類水質達到飲用水標準,并不代表可以直接飲用,也只能說明污染狀況有所好轉,卻不代表已經恢復到當年的“良好狀態”。況且,長江廢污水年排放超300億噸的現狀并未改觀,甚至自2008年至今,年排污量增速還保質在約為2%左右。這樣的排污和治污現狀令人擔憂,并不會因為官員所稱的“可放心使用”就讓人放心。
在長江排污和治污上,我認為有關部門應多一份“羞恥心”。誠然,治理污染上有所進步,數據證明也有所緩解,但這不應是治污和保質水質的終點。就如一名學生,考試考了60分就要“沾沾自喜”,這根本就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成績單”。一個勉強達到“飲用水標準”的水質情況,理應是一種“鞭策”或“開始”,而不是一個給人“放心”的理由。
“讓人放心使用”,會遮掩長江水長期以來遭受嚴重法律侵蝕的事實,一個認為“放心使用”的評價,不排除是一些治污部門、排污企業“見怪不怪”的麻木。就和云南曲靖鉻污染事件一樣,長年存在,但當地環保部門長年當“聾子的耳朵”,除了與地方利益有關之外,更與習慣性的“六十分萬歲”有關。
治理水質污染、環境污染就和保證食品安全一樣,理論上不應存在一個“百分之多少合格或及格就算數”的標準。食品安全中的任何一個食品,不能做到“百分百安全”,不安全因素針對單個個體而言就是一個“百分百的危險”;長江水質治理恢復也是如此,比前幾年“進步了”,“部分水質達標了”,就能“全盤放心”了嗎?一個據稱“干流86%達到飲用水標準”的數據,就能讓人放心了嗎?治理污染上,請多些“百分百”,監管部門應多些考一百分的目標,而不是“小進則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