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11月8日報道,目前,已經出現了17個省市要拉閘限電的局面,同時,北方進入供暖季,不少供暖公司的儲煤不足。調查顯示,二者的共同原因都是煤價過高所致。而構成煤價的幾個因素中,原煤價格上漲、運費上漲是主要原因。
取暖季節,北方集中供暖需要大量的煤炭。盡管每年各地政府都承諾供暖價格不會上調,但在煤炭價格不斷上升的情況下,各地所承受的壓力越來越大。而南方應對寒冷導致電力需求持續上升,在目前煤電仍是我國主要電力來源的現實背景下,南方電力短缺的源頭仍然是煤炭緊張。
一邊是旺盛的電力、熱力需求,一邊是電廠、供熱企業難以承受高煤價的壓力,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已經成為一個緊迫的課題。
假如從控制煤炭價格入手,需要調節如下環節的價格構成。首先,煤炭出廠價目前實行市場定價,在調整了資源稅的前提下,硬性控制煤炭出廠價不僅會造成政策混亂,也得不到市場認可。
其次,控制煤炭運輸價格需要理順物流成本。當前,我國的煤炭運輸主要靠鐵路和公路,鐵路受運力限制和車皮計劃控制,不能完全滿足電煤運輸需求。而公路運輸成本構成中,過路橋費和罰款是大頭,報道中,一位貨車司機提供了一張煤炭運費構成表,其中:油費6707元,過路費1265元,交警罰款670元,餐費420元,支出總計9062元。如何將物流成本降下來,成為人們討論煤炭運輸以及煤炭價格走高的重點之一。
緩解電力不足、供熱成本上升壓力,長久之計還是要理順能源價格形成機制,發展新能源,加快能源結構調整,這需要國家通盤考慮。同時,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對高耗能企業進行電力供給限制,使其盡快退出市場,對此,需要各地痛下決心,不能總是“心太軟”,指望這些高耗能企業拉動GDP。
還有,要在理順電煤價格上,盡快有突破性舉措。能不能實行電價市場化一直爭論不斷。如果實行電價市場化,上調電價,必然引起連鎖反應,帶動其他生產資料價格上漲,最終反映到生活資料價格上漲,不僅會給控制通貨膨脹造成壓力,而且直接影響到公眾的生活。這也正是有關方面遲遲難以決斷的重要原因。如何理順“市場煤、計劃電”的矛盾,確實需要更大的改革勇氣。
還有,要加快清理二級公路收費,對此,一些地方動作遲緩,該取消的一直沒有取消,公眾抱怨連連。此外,徹底治理一些地方的“罰款經濟”問題,嚴格制止一些管理部門“靠路吃路”的做法,減少承運人不必要的支出等,也都是應納入通盤考慮的內容。
緩解電力、熱力供應難題,將煤炭供應價格中不合理的成本降下來,涉及方方面面,是一串挑戰不小的民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