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水有問題,管水質的部門及其相關人員有責任正面、詳盡回答公眾的疑問。但是,在公布我省河流交接斷面水質評價結果時,環保部門發布的消息和所作的解釋都不能令人滿意(詳見本報昨日A4版)。
比如,從杭州流出去的水,水質變差了,市民自然要擔心:我們平時的生活用水是不是也因此受到影響?省環保廳污染防治處的工作人員是這樣解釋的: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水質和飲用水水質沒有直接關系!吧a生活基本用的都是水廠供給的自來水,自來水經水廠處理,達到相關標準后才會用于生產生活! 這個解釋回避了市民要問的問題:“水質變差”對自來水水源有沒有影響?如果自來水水質受了影響,那么,即使經過水廠處理,自來水是合格的,也不能消除市民對水質的憂慮;干脆說吧,“合格”不等于沒有問題,有時,“合格”是指有害物質在允許的范圍內,在合格的標準內,但“合格”的有害物質畢竟進入了我們的體內!我們要知道的就是:我們喝的“合格”的水里面,有沒有“合格”的有害物質?
“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水質和飲用水水質沒有直接關系”——這樣的回答太含混,避實就虛,等于什么也沒有說。這樣的回答令人擔心:有關部門會不會正視水質問題?會不會去實實在在地解決水質問題?
從一個城市流出去的水變差了 ,按常識,應該是相關河流的上游水質變差了,不會是流到“河流交接斷面”才變差的吧?浙江省環保廳說,與上年同期相比,“河流交接斷面水質”評價結果趨差的有嘉興市區、湖州市區、紹興市區、金華市區、舟山市區、淳安縣、富陽市、象山縣、洞頭縣、泰順縣、樂清市、紹興縣、新昌縣、諸暨市、武義縣、浦江縣、磐安縣、義烏市、東陽市、永康市、江山市、溫嶺市、臨海市和慶元縣。
那么,流經這些市區和縣域的河流,是在哪一段,哪一個點上開始變差的 ?是什么原因導致水質變差的?是有企業在偷偷排污?是出現了新的污染源?環保部門是否掌握了實際情況?如果沒有掌握,是不是說明監管放松了?比如,從杭州流出去的水,最大的可能就是錢塘江水,其上游是新安江、富春江,不然,何以淳安縣、富陽市也榜上有名?那么,這條江,是在哪里出了問題呢?公眾需要一個 明確、具體的答復。也許,環保部門還沒有來得及查清楚?
一條流域較大的河流,往往被稱為“母親河”,母親有恙,做子女的都是很著急的,相信環保部門也不例外。也許,他們需要一點時間,公眾需要一點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