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日報報道,本月中旬,溫州“漂亮腳丫”鞋業公司老板“落跑”,40多名員工的工資一下沒了著落。溫州鹿城警方不到3天抓回了公司老板饒大偉夫婦,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將之刑拘。
惡意欠薪還跑路,這樣的無良老板,的確該刑拘入罪。今年2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加大了對一些嚴重損害勞動者利益的行為懲處力度,將部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行為納入了刑法調整范圍。惡意欠薪,一直是勞資關系的一個焦點問題,跳樓討薪、拜神討薪、自殺討薪等屢屢悲情上演,已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一大因素。
饒大偉是溫州警方推出十項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穩定措施后,首個被抓回的“落跑老板”。近日,溫州部分企業資金鏈持續繃緊,個別企業出現資金鏈斷裂和企業主出走的現象,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在這種背景下,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刑拘“落跑老板”,合法合理。不過,追逃“落跑老板”畢竟是特殊時期的特殊手段,我們期待,追究惡意欠薪者法律責任能更加常態化。法律的執行力關乎社會的穩定和諧,惡意欠薪無疑是誠信社會的一顆“毒瘤”,“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已入罪,法律執行當剛正不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