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16日,京、滬等12省份公布了收費公路摸底調查結果:12省份收費公路累計債務余額7593.5億元,去年收費額1025.7億元。2010年度經營情況,只有北京利潤是正數,不到4億元,其他多數虧損10元億以上。
雖然,對于收費公路種種可能的亂象,我們早有一定的心理預期,但面對這份“摸底調查結果”,仍然還是不免感到觸目驚心。
既驚心于收費公路債務規模之巨大、負擔之沉重——僅12省份,累計債務余額便高到7593.5億,更驚心于收費公路巨虧嚴重的經營現狀——一年1025.7億,收費總額并不算低,何以仍是普遍巨虧呢?
據央視不久前的報道,中國19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的凈利潤率最高近60%、最低也接近20%,平均暴利程度居各行業之首。
一面是收費總額巨大,一面又是驚人的債務和虧損,如此悖謬的收費公路現實,根源何在?回頭檢視此前國家審計署的相關審計報告,或許不難找出問題的答案。
其一,收費公路建設資金中貸款比例過大、政府投入比例過低。審計署2008年的審計報告顯示,“十五”期間全國10個省(市)收費公路投資6400億,其中銀行貸款等債務性資金4700多億,占73%。貸款比例過大,利息負擔自然沉重。
其二,收費公路建設成本過高。審計署2007年對34個高等級公路項目的審計顯示,“其中20個項目執行招投標制度不嚴格”,許多均涉嫌“幕后交易、商業賄賂”,不僅影響工程質量,也抬高了工程成本。
其三,收費公路用于自我的營運成本過高。從“摸底調查結果”中不難發現,大多數省份的“營運支出”都高于“稅費支出”,有的甚至與“養護支出”不相上下。
這正如審計署2008年報告顯示的,“部分收費公路管理部門機構臃腫、人員收入過高問題突出”,“山西運城河津龍虎收費站管理人員編制27人,實有156人”。
這種“暴利并巨虧”的格局,事實上構成了一種對社會民生的重壓——一方面通過高標準收費,抬高了交通出行成本,另一方面又以巨額債務和虧損增加了社會的負擔——這些債務虧損,最終還得社會埋單。如何徹底改變這種局面,以下三點或許不可少——
首先,還原公路的公共本性,增加政府財政的公路建設投入。其二,逐步淘汰放棄目前成本過高的收費站收費方式。其三,通過制度完善,改變目前的公路建設投資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