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繼昆明理工大學某學院通過一場“比慘”的演講,挑選所謂的“貧二代”,來獲取貧困學生的助學金資格之后,福州某高校又傳出“競選”特困生的信息。據稱,該做法全為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而為之,因為要上臺“曬貧困”,不少貧困生覺得有損尊嚴放棄了申請。評定貧困生該不該“曬貧困”?各高校如何評定貧困生?怎樣讓貧困生的隱私權和知情權得到最好權衡?(10月13日海峽導報)
盡管形形色色的炫富幾乎無一例外地遭到人們的唾棄,但是貧窮更不是件光榮的事情,甚而在某種程度上說多少讓人有些難堪,為獲得助學金的救助,搞“比慘”式演講,“競選”式哭窮,不只讓人很難為情,更直接傷害了貧困生的自尊心。
中國首善陳光標的“暴力慈善”一度備受爭議,如果說那種高調的慈善還屬于“隱形暴力”,未必會給受捐對象造成直接傷害的話,那么這種“曬貧困”式的助學金則是不折不扣的“顯性暴力”,這跟讓一群窮人互相搏斗,最后勝出者有機會被賞一碗剩飯吃沒有什么兩樣。
貧困生的認定、助學金發放的公正性,的確是一件比較復雜的事情,也確實存在少數經濟相對寬裕者得到救助的情況,影響到其發放的公正性,也浪費了有限的社會資源,但就此搞“曬窮”大比拼,顯然不可取,這讓原本暖色調的社會救助行為變得有些冷,甚至顯得過于殘忍。
助學金是個暖心工程,需要我們熱心、細心、耐心去操作。不顧受助對象的感受,用簡單粗暴的方式,背離了“助”的本義。不妨通過道德引導、外圍調查、及時取消明顯不合資格者的資格等多種措施,保證助學金發放的公正性,既讓受助對象經濟上得到幫助,又不至于令其心靈和自尊受到打擊和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