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0月11日《瀟湘晨報》報道,一個擁有770人的科級事業單位——湖南耒陽市礦產品稅費征收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礦征辦”),爆出貪污腐敗窩案,110人涉案,55人被立案調查,從征收辦主任到下屬收費站站長紛紛落網,涉案金額達500余萬元。
據了解,該礦征辦征收的稅費每年逾4億元,占全市財政總收入的四分之一,被稱為耒陽市“第二財政局”,也曾被網友稱為“史上最肥科級單位”。讓人不解的是,對這個肥得流油的科級單位,相關監管竟然一片空白,“最肥”似乎順理成章地成了“最腐”。解剖這只五臟俱全的“腐敗麻雀”,一定會有很多收獲和啟示。
其一,“最肥科級單位”的進人及選拔程序嚴重缺失。在我國的行政機制中,大凡“肥單位”,不一定是非常大的職級,只要掌管的人員及費用足夠大就具備條件,而這些單位,總是有許多人爭著搶著要進去。由于這些單位“太肥”,領導及一般工作人員的福利補貼等往往遠超其正常薪水,即使國家相關禁令也無法遏制種種形式的“分錢”行為。作為監管部門,本應對這些單位進人提高警惕,監督其嚴格遵守錄用、提拔程序,確保職員素質高、業務精。然而,我們注意到,正是進人程序的不嚴格,導致了羅煦龍“利用擔任礦征辦主任的職務之便,通過為單位下屬職工辦理轉正、提拔任用和調動工作的方式,從中謀取利益”。違法違規提拔、任用,暗箱操作,這是不少“肥單位”普遍存在的問題。
其二,對“最肥科級單位”的財務監管存在缺失。法院查明,4年時間內,羅煦龍先后采取截留部分收費站的超產獎、偽造各站點發放獎金名冊、虛報超收數額和降低任務指標多提超產獎的辦法,套取資金私分給領導班子和部分中層干部。姑且不論所謂的“超產獎”是否有違國家相關禁令,就是上述種種截留獎金、偽造名冊等行為,都足以說明相關部門對礦征辦財務管理存在嚴重漏洞。反觀不少地方的“肥單位”,又有多少不是因為收入太“肥”而私設“小金庫”并揮霍無度呢?
最后,是紀檢監察部門監管不力。該礦征辦被爆出腐敗問題時,從主任到下屬收費站站長110人涉案,占該單位人數的七分之一。一兩個人貪污腐敗可能不易察覺,十幾個、幾十個,到最后上百人同時犯案,愣是發現不了。日常監管有沒有?突擊檢查有沒有?年終審計有沒有?有關部門的眼睛長哪兒了?
可見,“腐敗麻雀”的養成決非一人之力、一日之功,而是諸多工作機制、監管機制百“疏”無一“密”的結果。
如此漏洞百出的情況,僅僅存在于耒陽市一地一個科級單位嗎?怕只怕,林子大了,“肥麻雀”還會有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