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GUCCI(古馳)旗艦店工作過的員工近日在網絡上發表《集體辭職的古馳員工致古馳最高管理層的一封公開信》,控訴古馳公司100多項行為規定限制員工自由:喝水要申請、上廁所要報告、孕婦一站就是十幾個小時等,甚至懷孕7個月的員工仍要上夜班,最終致使孕婦流產。(詳見10月11日本報十版)
工作十幾個小時,喝水要申請,上廁所要報告,丟了東西還要連帶賠償。懷孕7個月員工也要上夜班,導致流產的不是個例。難怪網友“海上微塵”驚呼:“奢侈品的背后是多少低層階級的血淚堆砌的!”
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在國外古馳公司員工卻是工作條件較好、福利豐厚。公開信中有句話一針見血:“古馳也許是一襲華美的袍子,但是卻長滿了虱子。”為何同樣是那襲袍子,在國外是華美與溫暖的,到國內卻爬滿了嗜人的虱子?
答案可以在相關部門的推諉扯皮中輕易找到。羅湖區人力資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相關法律存在漏洞,因為古馳公司在上海注冊,其在深圳的店鋪相當于“在深圳的柜臺”,他們難以獲得相關信息。真的如此嗎?根據《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第二條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既然古馳公司在深圳落戶、使用國內的員工,自然就要接受當地相關行政部門的監管。相關行政部門監管缺位或者裝糊涂,“血汗工廠”當然就會囂張,華美的洋品牌袍子里注定會長滿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