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2002年后被診斷患有帕金森氏綜合征,長期服用神經保護類藥物;2011年7月29日被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確診為抑郁癥。這兩種病,人們都不陌生。按照常理來說,這個人先后得上這么麻煩的病,早就該入院診治或者在家休養。但直到這個人身故,他的身份依然是遼寧省農信社副書記。根據官方給出的工作履歷,他2006年5月任中共鐵嶺市委常委,2006年6月任鐵嶺市政府副市長,負責市政府常務工作。那時候,他已經得帕金森4年了。他,是被沈陽警方確認精神抑郁導致溺水自殺死亡的袁衛亮。
根據警方25日向媒體披露的信息,本月17日凌晨3時,袁衛亮獨自從其住所出走,搭乘一輛出租車,到達沈陽市渾河橋附近下車,后失去蹤跡。而據家屬反映,袁對自己的病情始終未向外人透露,并在最近一個時期病情加重。
不管怎么說,一個生命的消逝都是令人痛心的。袁衛亮生前,刻意隱瞞自己的病情是有錯誤的。但他的領導、周圍的同事就完全對一個帕金森患者全無察覺?在洛陽性奴案中,我們看到了冷漠的鄰里關系;在袁衛亮的自殺事件中,是不是也體現出了冷漠的同事關系?如果不是,那到底是因為什么從領導到群眾都選擇了對袁的身體情況視而不見?
由于官方信息的粗糙,我們無法獲知袁在2002年以后任職的確切履歷。但就已知的兩個崗位而言,無論是鐵嶺市副市長還是遼寧省農信社副書記,都可算是一方大員。這兩個崗位對身強體健的人來說都不輕松,更不用說對一個病人了。而從另一個角度看,無論是民生還是金融,讓一個有嚴重精神疾患的人來管理,這是對納稅人、對老百姓、對儲戶最大的不負責。在袁出事后,有一種聲音認為:凡是官員死,就是抑郁癥;凡是辦錯事,就是臨時工。這種說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我們不能貿然把這個“規律”放在袁衛亮的身上。
這幾年,官員因抑郁癥自殺的案例,光是新聞曝光為大眾所知的,已經不少。為什么在老百姓看來日子過得很是滋潤的官兒反而容易精神出問題,這個課題請組織部門認真研究。同時從愛護干部和人道主義的角度出發,還是應該盡快出臺制度,讓那些“病人”該歇回家歇著吧,老百姓不需要病夫主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