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會議要求,繼續大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別是公租房建設,加快實現住有所居的目標。公租房面向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以小戶型為主,單套建筑面積以40平方米為主,租金標準由市縣政府結合當地實際、按略低于市場租金的原則合理確定。各地要逐步實現廉租房與公租房統籌建設、并軌運行。(9月20日《西安晚報》)
對不少城市來說,公租房是個新生事物。比如報道中稱,目前,包括準入標準在內的北京公租房相關細則正在制訂中。“小戶型”公租房成為主角,理論上說,能夠避免其成為權力盛宴的“大菜”——正如茅于軾先生所言:“廉租房應該是沒有廁所的”,為什么呢?“只有公共廁所,這樣的房子有錢人才不喜歡。”
這樣的說法盡管極端,但從技術層面上講,“小戶型”公租房減少了被染指的可能性——問題是,可能性減少,不代表沒有可能。所以,和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一樣,如何做好公租房的管理工作,使之成為“民生套餐”,仍是需首要考慮的問題。
據9月20日《人民日報》報道,9月17日從鄭州市紀委獲得的消息:因利用職務之便倒賣經濟適用房,并從中收受賄賂74萬元,河南省鄭州市經濟適用房管理中心副主任林連波被查處。該起案件中的一個細節,值得關注:核查過程中,辦案人員發現,經林連波之手倒賣的經適房涉及近30個開發商開發的小區,受賄總額達74萬元。
“見縫插針”“見錢就撈”固然暴露出林連波貪婪的本性,但權力染指恣意妄為的程度告訴我們,在當前的經適房分配過程中,現有的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機制措施的完善、公開透明的程度,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著問題。
國務院19日的會議要求:要規范準入審核,嚴格租售管理,加強使用管理,健全退出機制,切實防范并嚴厲查處騙購騙租保障性住房、變相福利分房和以權謀私行為,切實糾正將保障性住房違規出售、轉借、出租或轉租、閑置、改變用途等行為。
特別對公租房來說,作為流動性強的過渡性保障住房,其面向的是“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如果能做到嚴厲管理,提高其流動性和利用率,公租房必能大范圍地惠及原本需要其眷顧的公眾;而如果管理不善,則有可能會淪為權力盛宴。
當然,分配問題之外,如何保質保量地進行公租房建設,如何因地制宜地制定租金標準等,亦是不容忽視的問題。比如,面對更改建筑見面及用途等形式的“明修棧道、暗度陳倉”,是否有嚴格的核查與懲戒機制?具體到租金,“略低于市場租金”有沒有一個大致的范圍?如此等等的細節,相關方面均需考慮。一句話,和任何保障性住房一樣,公租房要“建”有所成,更要“管”有所用——要使其切切實實地成為公眾的“民生套餐”。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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