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視點”9月12日播發的《產業園“長”出高爾夫 地方政府“不作為”——廣東惠州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調查》一稿,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當地政府表示將墊資植樹2萬棵10天內完成違規高爾夫球場的復綠。(9月18日新華社)
這是一次艱難的輿論勝利。在監督火力一次又一次質疑下,惠州相關部門終于有所作為了,無論“叫停開發商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的行為”,還是“盡快對高爾夫球場涉及的土地進行復綠”,都帶有亡羊補牢的意味,以期給公眾一個交代。但是,惠州相關部門的“善后”之舉——與其說是善后,不如說是應付民意。
眾所周知,惠州這家占地600多畝的高爾夫球場,之所以堂而皇之地興建,源于當地部門的不作為。早在2009年10月,新華社記者就發現,這家高爾夫球場沒有審批手續,對開發商公然大面積非法私自“征地”的行為,當地各職能部門均無制止和處罰記錄。今年9月記者再次調查,當地規劃、環保部門仍沒有采取任何監督執法行為。更詭異的是,當地官員說出了兩句雷語,一、惠陽區副區長劉毅峰說:“金玉東方搞的是否是高爾夫球場不好說,聽說有洞的才是高爾夫球場,沒洞的就不算高爾夫球場。”二、惠陽區環保局副局長姚海鷗如是說,“我們不知道金玉東方在建高爾夫球場。”
從“不知道”到“不算球場”,兩名官員不作為、甚至包庇的邏輯思維一脈相傳。試問,涉嫌失職瀆職的官員是不是該受到問責?
但從惠州相關部門的“善后”措施看,我們只看到叫停高爾夫球場以及復綠,而沒有看到官員,哪怕開發商受到懲處。此前,人民日報刊文稱,違規高爾夫擊中多少“漏洞”——違規高爾夫球場之所以大建快上,源于兩點,其一,違規成本太低,即使事后有監管、有處罰,也足可用收益對沖。其二,監管部門對違規建設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給叫停球場建設和土地管理的一系列法規政策打了折扣。
“沒洞不算球場”,不能就這樣溫柔收場。若如此,既是對不作為官員、亂作為開發商的姑息,也難達到殺雞駭猴之效。“沒洞不算球場”,就這樣收場,也再提醒更高層次的監管部門,切莫坐視不管,放任這起違規事件內部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