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南通又發生一起“彭宇案”,一位大巴司機在立交橋上發現一位騎三輪的老太太倒在路上,便前去攙扶,卻被老太誣為肇事者。幸好,大巴上安裝有攝像頭,通過錄像還原了司機的清白。(《揚子晚報》 8月30日)
江蘇南通的這起案子多虧有錄像為證,要不按照前例,恐怕也難逃彭宇的命運。
接二連三地出現這樣的老太太并不是偶然的。在這些非典型老太太心里,現實告訴她或者逼迫她,第一,她不相信能把真正的肇事者給抓回來;第二,要是肇事者無力承擔醫藥費,她不相信會有制度來保障她的治療;第三,她對自己的子女也不一定就十分相信,不相信他們會傾盡全力來治療和照顧自己。在這三種因素的制約下,老太太的良心底線就瞬間下滑,就像一個落水的人,她選擇了抓住自己所能抓住的最現實的東西來拯救自己。于是,一樁令人啼笑皆非、足以擊穿公民道德底線的公案瞬間煉成。當道德底線上的潰壩口越沖越大時,人們只有選擇集體“明哲保身”。此時,法律不該成為道德底線潰壩的幫兇,怎么判影響很大。
不是每輛車都有攝像頭,也不是每個扶起老太太的司機都像南通的這位師傅那樣幸運,當類似案件必須靠錄像自證清白時,法律不該沉默,甚至走錯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