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是有保質期的,過期就會影響口味甚至“有毒”,損害人的身體健康。所以,我們去商場買食品,總會仔細查看產品生產日期與保質期。然而,讓人始料不及的是,有時我們看到的日期數字是真的,但實際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卻未必是真。“新華視點”記者近期在北京、湖南追蹤發現,一些商家借用印刷機械、有毒化學藥劑等“道具”,涂改食品保質期如同“變戲法”,真假難辨。(8月18日新華社) 原來,有一種“神奇藥水”,外加一臺廉價的噴碼機,無需什么技術,就可以施加魔法,隨心所欲地修改“保質日期”,讓食品“永不過期”。更讓消費者崩潰的是,“神奇藥水”隨便用,“保質日期”隨意改,竟然是食品生產、流通、銷售領域里的“潛規則”,從大企業到小商販,很多人都心知肚明,秘而不宣,聽任一些食品上架——過期——下架——涂改日期——再上架這個循環流程,坑害廣大消費者。
其實,不法商家的無良還遠不止隨意修改“保質日期”,為了賺錢,對于過期食品的處置可謂煞費苦心。比如,有些食品日期“早產”,一些商家將早已生產出的食品包裝打碼日期延后,人為延長了“保質期”;再如,將過期食品回收再加工,重新包裝再進入市場等,這樣的案例并非鮮見。而今,一些商家干脆涂改食品保質期,“一勞永逸”地實現了食品“永不過期”。這樣,商家穩賺不賠,但消費者的權益、身體健康,卻失去了基本保障。
當前,食品保質期“失真”、再加工上市等問題,正成為食品安全最突出的隱患之一。但是,防范過期食品修改日期再上市,我們不能指望消費者長著“火眼金睛”,明察秋毫,人人都具有高超的防偽知識和鑒別能力。也不能指望商家哪天血管里能流淌“道德血液”,自行糾正不法行為。而是要寄望于監管部門的有效監管,以及為過期食品尋找一個制度性的出口。
誠然,食品保質日期的噴碼技術可謂“滴水不漏”,可以以假亂真。但是,假如監管部門瞪起眼來,嚴格依法辦事,不懶政惰政,查實哪家商品保質期作假,恐怕是小菜一碟。再者,既然食品日期可以輕易涂改,且成為流行的“潛規則”,為何只有監管部門“蒙在鼓里”,兩眼蒙眬?
當然,防范食品經過涂改“永不過期”,也有諸多經驗可鑒,即實行堵疏結合。比如,英國要求“過了最佳食用期就得打折”;日本規定將“過期食物做成有機肥料”;德國、美國將“快過期食品用作慈善”……而我們呢?目前食品流通領域比較通行的“行規”,是商家對包裝食品剩余1/3保質期的拒收,最終過期的商品會退還廠家,損失都由廠家承擔。如此,這當然給奉行利益至上的商家留下自由想象和發揮的空間——我的過期食品我做主,回收再加工、修改日期,日期“早產”等小伎倆自然層出不窮。
食品“永不過期”,消費者的權利誰來“保質”?有關監管部門真的該想想法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