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眾反映,河南許昌市襄城縣國土資源局斥資約8000萬元建造的豪華辦公樓,普通職員人均辦公面積就達20多平米,被指奢華浪費,對此,該局辦公室一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耗資8000多萬元建樓是經過國家默許的,我們國土資源局18年搬15次家,如今終于住上自己的辦公樓,這也有問題么?(8月9日 中國新聞網)
記者采訪時遇到該局辦公室一負責人,當提到辦公樓時,該負責人立即說道,“你是指我們大樓很氣派,超標準了,我們的大樓蓋得有問題么?該樓總共下來花費8000多萬,政府支持我們建樓,其它還有什么問題么……
辦公樓建得有問題還是沒有問題,這是禿頭上的虱子——明擺著的。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于2009年1月19日公布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規定正部長級別的官員辦公室使用面積不能超過54平方米……縣(市、旗)級副職:每人使用面積12平方米;直屬機關科級:每人使用面積9平方米;科級以下:每人使用面積6平方米。然而,在襄城縣國土局大樓里記者走訪后發現,該棟樓內辦公室辦公面積個個基本超過縣處級待遇。你說這樓建得到底有沒有問題?!
然而,正是在如此的規定之下,面對記者的追問,該局辦公室的負責人竟然“對答如流”,毫無忐忑不安之感。
無獨有偶,最近,湖南人民廣播電臺新聞頻道瀟湘之聲《為民熱線》欄目接到了一些同學投訴,說自己專升本的時候,被迫交了1萬塊錢的捐資助學費。當記者向湖南省教育廳新聞中心主任李讓恒咨詢時,他卻如此回答:“這個事很重要嗎?很大的新聞嗎?湖南廣播電臺說有這樣一個事,專升本,要捐1萬塊錢,她認為這是很大的事。”
明明是違反了相關部門禁止學校亂收費的規定,作為監管者不但不表示嚴肅查處,加強監管,反而與記者說這是“不算大事”,如此“鎮定自若”的回答簡直令人瞠目結舌!
從本質上說,違規建辦公樓與亂收費都屬于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這一點,上述兩個單位是心知肚明的。然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他們又都為何“振振有詞”,顯得底氣十足呢?
其實,在一些方面,比如,建設樓堂館所,教育收費,從中央到地方早就有相關的法規和制度。我們缺少的不是這些,而是這些法規和制度在實際中是否能夠被真正的執行落實到位。然而,在一些地方,法規和制度只是躺在紙上,掛在墻上,成了擺設。甚至有的領導都視之若無,更何況其下屬呢?出現違法違紀,直至是“出事”后的趾高氣揚也就不足為奇了。甚至另有一些違法違規現象還是經過“上面” 默許的。“上面”先“開了口子”,“下面”自然也就“大樹底下好乘涼”,腰桿子不挺得溜直才怪呢!
面對記者的采訪,8千萬的辦公樓與“1萬塊不算大事”的“當事人”均盛氣凌人,底氣十足。如任此種“違規有理”的現象肆虐,勢必嚴重敗壞黨風和政風,損害黨和政府形象,降低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對此,相關部門絕不能姑息遷就。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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