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涪陵區檢察院近來查辦了一起國土所工作人員造假騙取國家賠償款案后,以案說法給400多名干部開警示教育大會。頭天上完課,第二天就有5名干部帶著錢來自首了。(7月17日《重慶晚報》)
檢察院只是說有人帶錢自首,并沒有公開這5個自首者的名字,也沒有透露他們自首的細節,到底貪了多少錢,到底牽涉到哪些土地違法案件——民眾無法證實或證偽檢察院所言,所以“腐敗課后5人自首”是存疑的。而且,即使真有5人自首了,是否都是因為聽了課受觸動而去自首的,在當事人缺席下,也是一個問號。并不能排除有關部門夸大了事實。
即使真有5個人確實是受腐敗課觸動后帶錢自首,也不能因此就神化反腐警示教育效果,要理性地看到這種教育警示在反腐中的局限性,別被這種立竿見影的幻象所迷惑。
這很可能只是一個個案,并不具有普遍性。各地的反腐警示教育搞了這么多年,從組織官員到監獄中聽落馬的貪官痛哭流涕的懺悔,到以拍賣和展示貪官的贓物警示在任官員,再到將無數鮮活的反面典型收集成冊對官員進行教育——重慶就舉辦過許多次這樣的活動,將貪官文強的別墅辦成廉政教育基地,辦文強贓物的展覽。可有哪一次廉政教育起到過這種“課后立即有人自首”的效果?
另一方面,從具體情況看,這5個人很大程度上是源于高壓的查處態勢。據當地檢察院介紹,從5月下旬以來,涉及到當地征地拆遷領域的職務犯罪,目前已經有14人被查處——這可以稱得上一場執法風暴。
不要對“制度反腐”、“嚴法反腐”之外的方式有不切實際的期待。貪官們越來越狡猾,反偵查的心理防線也越來越強,官員被幾句警示嚇得自首的時代早就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