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芬奇事件”發酵至今,公眾似乎一邊倒地戲謔、調侃、譴責達芬奇家居,包括總經理潘莊秀華,她的哭相都成了“蒙娜麗莎的哭泣”,但對達芬奇的消費者卻無同情之意,社會反應與過往同類事件大相徑庭。
一篇博文很有代表性,“那些一張30萬的沙發,一個50萬的抽屜柜,280萬一套的家具,我根本不會去看一眼,連做夢也不會搭界!因為那是奢侈品,和我們千千萬萬的工薪階層和老百姓距離何止十萬八千里!”因為消費不起,事不關己,所以高高掛起;這雖有點酸,還算斯文,更難堪的是看人家笑話,“買200萬達芬奇家具是錢多人傻”、“數十萬買一張床,富了你就炫吧,結果還不是二百五,上了當?”
當年,魯迅從日本學醫歸來,發現一些中國人竟然面對自己的同胞慘遭侵略者砍頭、殺戮竟然沒有一絲悲傷,反而笑嘻嘻地爭著看熱鬧,于是寫過許多鞭撻看客心理的小說、雜文。“達芬奇大片”中一些看客的表現,說明只對事件的內容本身產生興趣,對事件的真實人物沒有同情的看客心理仍大有市場。只不過是,現代看客夾雜了一種“仇富心理”,特別喜歡從富人出丑中獲取莫名的快感。
其實,財富未必都有原罪,天價奢侈品也不應有道德標簽。因此,富人購買奢侈品是一種正常的消費行為,應該受到合同法、消法等法律的保護,應該得到公理認同和輿論支持。如果僅僅因為自己消費不起而對他人的消費心存妒忌,對他們的權益受到損害作壁上觀乃至落井下石的話,這種心理是不是有點卑瑣與陰晦?你可以仇視那些為沒有道德血液的奸商,卻不能仇視所有合法賺錢、依法消費的人。
十萬元一個的達芬奇床頭柜固然離普羅大眾的生活是有點遠,遠得夢不到邊,可一罐兩三百元的“洋奶粉”,一件千把塊的“洋西裝”離你遠不遠?如果回答是否定的話,恭喜你,你也有機會成為“達芬奇大片”的主角,因為這些“洋品牌”可能就是掛“洋”頭賣狗肉。這不是幸災樂禍,而是想告訴你,覆巢之下無完卵,在商業誠信缺失的大環境下,沒有人可以獨善其身,大家都是受害者。
社會是一個整體,在某種意義上說,他人的不幸也是你的不幸。一位哲人也曾說過,如果一個社會人們因冷漠而孤立,對身邊發生的剝奪與迫害漠不關心,那么任何人都休想從其中解放出來。當別人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你充當看客,看人家的笑話,下次輪到你當悲劇主角時,你也別指望別人會替你說話,伸張正義。
在消費者權益遭到侵害的公共事件中,消費者群體自我分化、互相歧視是不明智的。“公敵”在前,唯有拋棄成見,不當看客,精誠團結,才能有所作為。對達芬奇家居這種缺乏誠信的企業,對那些疏于監管的行政機關,應該無情揭露,大力鞭撻,這樣才能壓縮奸商的生存空間,提高行政機關的監管執行力,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在維權的路上,讓我們彼此守望相助。(練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