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曝光稱,溫州市公路管理處近幾年招聘50余名領導干部親屬入職。該部門回應,經初步核實,確有16人與相關單位領導有近親關系,但“并未發現徇私行為”。(5月30日《中國青年報》)
早在2005年,國家人事部就專門出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明確把“回避制度”作為一條列出:“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然而,溫州市公路管理所的所作所為,顯然早已經把“回避制度”當作了耳旁風。其刻意回避“回避制度”的行為,應當接受嚴肅的問責。
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有光輝。然而,近年來,由于某些環節的監管失守,由于少數領導干部的胡作非為,一些單位和部門在人才引進過程中,頻繁出現“內部招聘”、“蘿卜招聘”,不僅是對公平正義的極大破壞,也涉嫌明目張膽的腐敗。
有些“官二代”大學還未畢業,便能享受公務員待遇,而且,如此待遇,竟是市領導“集體決策”。這一次,面對溫州市公路管理處的“內部招聘”問題,相關單位想必也會拿出各種托詞。無論如何,面對“內部招聘”的“舉報信”,希望上級相關部門不要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文飛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