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份左右,準備在江蘇漣水縣投資的常熟楊老板與其朋友沈老板通過漣水縣教育局在當地資助了22名貧困生。然而將近半年過去了,被資助的貧困生只領到了原定5000元助學款的一半,面對記者的疑問,教育局回應說,剩余的5.5萬助學款至今仍在教育局賬戶上,并沒有被挪作他用,之所以沒有一次性發放,是“怕學生亂花”。(5月16日《揚子晚報》)
因為“怕學生亂花”而截留助學款,這個理由太荒唐,也太雷人了。一者,受資助對象中,半數以上是高中生,十七八歲的準大人了,——劉胡蘭不到這年齡就為革命做了烈士了,雷鋒同志在這年齡都開著拖拉機搞社會主義建設了,——竟然被擔心沒有能力掌管區區5000元人民幣,而且還是被教育的主管部門擔憂,這真是絕妙的黑色幽默啊。
二者,即便這些孩子誠然缺乏自控能力,那也輪不到教育局來操這個心呀。這些孩子有父母,有法定監護人,善款既然是捐給孩子的,那么怎么花的問題,理應由孩子的監護人勞心費神,教育局憑啥越俎代庖呢?所以從這個角度看,這件事至少涉嫌公權力的濫用。
三者,且不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早熟的貧困生一般不會“亂花錢”,更何況窮人家里事情多,要還賬,要買米吃飯,要買藥治病,要攢上大學的學費,處處等錢救急,那5000元就像灌老鼠洞一樣,又哪有閑錢亂花?當然,這些情況,那些吃萬元餐,打千元麻將的人,自然是想不到的,他們推己及人,以為所有人都和他們一樣揮霍無度,進而“嚴于律人寬于待己”,恐怕也是有的。
也許漣水縣教育局的確好心辦了錯事,但這個錯事錯得離譜,錯得影響極壞,錯得不能原諒。因為無論教育局如何解釋,助學款被截留則是不爭的事實,當捐款者的錢不能“按時”到達被捐助者手中,勢必冷了捐款者的心,試問經過此事后,再有富人到當地資助貧困生,能不三思而后行?(三刀柔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