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11日舉行的家族慈善基金會交流會上,內地首富宗慶后表示,將要建立以他個人名字命名的宗慶后慈善基金會。北師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稱,中國公益慈善歷史將又一次改寫。(《新京報》5月12日)
完全理解王振耀的激動心情,這確實是個振奮人心的消息。因為,家族基金會在中國還是個稀罕事物。日前,由福耀玻璃董事長曹德旺以父親名字成立的河仁慈善基金會,可稱為大陸第一家家族基金會。但從后續報道中得知,該基金會在成立過程中面臨諸多難題,能否順利建立還有許多不確定因素。當此之際,以中國首富身份表態建立宗慶后慈善基金會,這不僅傳遞出了宗慶后獻身慈善事業的強烈愿望,也昭顯了未來的中國將有越來越多的富豪有志于建立家族基金會的良好愿望。
中國的慈善事業遲遲得不到發展的原因,很大部分源于家族基金會的缺位。事實證明,將慈善事業交給公辦的慈善組織經辦,總會導致捐贈方向不明、善款被侵占、管理不善造成腐敗等現象的產生,因而失去公眾的信任。美國的慈善事業之所以有口皆碑,蓋因為在美國的近10萬家基金會中,90%以上均為私人和家庭出資建立的基金會,其中大部分為家族基金會,只有1%的社區基金會屬于公共慈善機構,類似中國的公募基金會。
美國人為什么特別青睞家族基金會,因為它不僅是私人財富的最好歸宿,而且更能保證慈善的本質特性。與其他基金會相比,家族基金會由于沒有市場利益訴求,發生腐敗概率的可能性極小,因此更加純粹,更能體現慈善本質。但樂觀歸樂觀,我們仍不能不正視眼下的現實。與任何新生事物的產生一樣,家族基金會的建立必定會遭遇這樣那樣的難題。舉其大者,有這幾方面難題:
一是制度問題。要讓富豪樂意投身慈善事業,首先得解決私人財產的保障問題。不論財富多少,靠什么途徑獲得,國家都得承認其合法性,而不能任意剝奪,就像解放初期那樣。有恒產者有恒心,有恒心才有愛心。當務之急是要落實好《物權法》,讓有產者擁有安全感。
二是免稅問題。家族基金會怎么享受免稅政策?現行稅法沒明確規定。如套用中國目前的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用于公益、救濟性的捐贈,在年度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準予免除,則會影響富豪們建立家族基金會的積極性。因為目前的稅收政策對企業而言,不僅不能帶來多少稅收減免,還要對限額以外的捐贈支付相應的稅費,結果變成捐款越多,納的稅越多。
三是掛靠問題。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申請成立社會團體,應當經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由發起人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籌備,宗慶后慈善基金會必須掛靠某個單位,否則批不下來。雖然憲法規定公民有結社的權利,但在目前的語境下,估計業務主管單位不大樂意讓私人基金會掛靠在其名下。假如家族基金會越做越大,且遍地開花,政府會擔心失去控制,因而多方限制它們的發展,也不是沒可能。這涉及政治問題,所以說,真要通過修改《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降低民間組織的準入門檻難度不小。(王學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