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臨近,日前有報道稱,西安交通大學、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東北財經大學、北京城市學院4所高校招辦負責人表示,從今年開始,他們不看加分,只看“裸分”。《中國青年報》“青年話題”5月6日就此發表蔡正奮先生的評論《為“裸分”錄取叫聲好》,力陳高考加分泛濫之弊,力挺四高校“裸分”錄取之舉。該文發表后被廣為轉載,從側面反映了人們對于“裸分”錄取的贊許和期盼之情。
不過,細看原報道即可知,在高考錄取的提檔環節,四高校仍然認可考生的各種加分,即仍以考生的總分數(高考成績+高考加分)作為提檔依據;所謂不看加分、只看“裸分”,只是體現在專業錄取環節——提檔之后,如果某個專業報考人數超過計劃招生人數,則依據考生“裸分”從高到低錄取,未被這個專業錄取的考生,將被調劑到其他專業,而不會被退檔、拒錄。
顯然,四高校所推行的是高考錄取看總分、專業調配看“裸分”,高考加分仍是考生能否考上某所大學的關鍵因素。如此,四高校所推行的改革,與真正的“裸分”錄取依然有差距。雖然實際意義有限,但此項改革所傳遞的信息值得深思和重視。至少在這4所高校眼里,高考加分的實際價值要低于“裸分”。他們在不觸犯高考加分政策的前提下,在自己的權力范圍之內推行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照顧“裸分”考生,以削弱高考加分制所帶來的不公。
可以設想一下,假如各個高校擁有認可或不認可高考加分的權力,那么我相信,很多高校會實行真正的“裸分”錄取。或者,根據自身情況,選擇認可某幾項高考加分。
高考加分亂象的癥結之一即在這里:作為錄取、培養學生的主體,各個高校在高考加分上幾乎沒有發言權,只能被動接受。教育主管部門設定的高考加分項目,不論何種類型的高校,不論是否符合某個高校的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目標,不論高校認為有無必要、喜歡與否,所有高校都得無條件認可和接受。與高校沒有發言權形成鮮明對比,不承擔培養學生之責的各地教育主管部門,卻擁有設立高考加分項目的權力。這種扭曲的權力配置,一方面導致高考加分泛濫,弄虛作假成風;另一方面導致“千校一面”,高校在人才培養上失去特色,不能適應社會對人才的多元化需求。
從這個角度看,四高校專業錄取只看“裸分”,可以理解為他們不甘心于被動接受高考加分,試圖努力爭取本應屬于高校的發言權。解決高考加分問題有兩條路徑可供選擇:其一,除教育部保留少量必要的高考加分項目外,全面取消各地設立的高考加分項目;其二,如果保留各地設立的加分項目,則應賦予高校對于高考加分的認可權,高校可根據自身情況及對某項高考加分進行評估,自行決定是否作為錄取依據。(晏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