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報道可知,黃細花在議案中寫道:“全世界建有收費公路的國家和地區有20多個,建有收費公路14萬公里,約有10萬公里在我國;我國公路收費高于歐洲9倍,公路運輸成本中20%是各種路上收費,公路收費、過橋費名目繁多”。畸高的“過路費”,抬高物流成本,已經成為經濟發展的攔路虎。
黃細花還在議案中提到山西大同市交管部門曾做過的一次試驗——用紅巖牌16噸的載重汽車按照規定裝載,從大同運往天津,一路上這輛車沒有任何違規行為,但到達天津后這輛貨車還是虧損了3200多元。她據此得出結論:原本“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收費公路,成了一些地方和利益集團壟斷和牟利的工具……收費公路林立正在制約我國經濟的發展。
通過黃細花代表的議案,可以看出公路收費體系存在的弊端。過高過濫的收費逼著司機違規超載,否則就要面臨虧損壓力,由此引發惡性循環。而過高的“過路費”,都要攤入商品的流通成本之中,物價被抬高,使民眾的生活成本增大,可以說,全社會都在為“過路費”埋單。
政府今年已將發展物流產業列入規劃之中,政府工作報告亦提出重點要穩定物價,那么,不妨先從降低“過路費”開始入手。在我國商品價格里,物流成本占據近三分之一的費用,如果把“過路費”降下來,就等于是在降低物流成本,從而降低物價。同時,還可以為企業減輕負擔,增加企業競爭力,提高經濟運行效率。
有關降低“過路費”的討論已經多年,如今也該提上日程了,是時候清理部分亂收費項目,將超期的公路收費權收回來,使其變成真正意義上的“公路”了。作者: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