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系統確是“事故多發區”。近些年來,除了河南,貴州省原交通廳廳長盧萬里的腐敗案、江蘇省交通工程總公司、原副總經理黃加彬的腐敗案、四川省交通廳原廳長劉中山的腐敗案、北京市交通局原局長、首都公路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畢玉璽的腐敗案等,都觸目驚心。但像河南這樣一而再、再而三、再而四的出事,實屬罕見。
俗話說“事不過三”,可河南省交通廳偏偏來了個“四連腐”。難道這交通廳真是個大陷阱、大染缸?見仁見智,多有說法。有人說因為用人不當,讓貪官掌了權;有人說因為監督不力,廳長權力難以制約;有人說因為貪官貪婪而狡猾,防不勝防;有人說懲治失之于輕,沒有殺頭以震懾;有人說交通廳太肥,不貪白不貪,如此等等。這些分析都有道理,但使人感到意猶未盡,還有話說。比如,交通廳恐怕不能說沒有監督機制,犯罪后懲治也不算輕,有些機關比交通廳更肥,有些貪官更貪婪、狡猾,但那里也沒創下“四連腐”的紀錄!再說用人當與不當,應該說這幾個人本來還是好的和比較好的干部,當年讓他們當廳長似無多大問題,他們上任伊始也決心要好好干的,第一任廳長曾錦城在任時曾以寫血書的方式給省委表白:“我以一個黨員的名義向組織保證,我絕不收人家的一分錢,絕不做對不起組織的一件事……”;第二任廳長張昆桐一上任便向省委領導表示一定要吸取前任廳長的沉痛教訓,并提出口號:“讓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第三任廳長石發亮在剛上任時提出的口號是“一個‘廉’字值千金”,并將其細化成“兩個原則”:“不義之財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第四任廳長董永安賭咒發誓“要秉公用權,謹守廉潔之節;要生活正派,始終做到清正廉潔”。他們說的比唱的還好聽,很可惜,都走向了反面。
“四連腐”教訓深刻,不是幾句話說得清的。而眼前明擺著的事是,在第四任廳長董永安落馬之后,第五任廳長就要走馬上任了。筆者擔心,還有人敢坐在“火山口”當這個廳長嗎?但事總得有人干,官總得有人當。人們拭目以待,且看第五任前景如何,但愿他不會重蹈覆轍,但愿他爭口氣,奉公守法當個好廳長。(李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