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火鍋含違規添加劑問題,中烹協回應稱純屬謠傳。網友稱這是“老子給兒子辟謠”,不足信。在全國各地,火鍋紅、火鍋飄香劑以及辣椒精等產品都可輕易買到。(12月13日《揚子晚報》)
化學鍋底事件見報后,中烹協在短短一周的時間里做出回應,反應不可謂不快。但中烹協作為烹飪界自己的行業組織,其宗旨是“為企業順暢經營保駕護航”。商家一年交1000塊錢的會費,不可能是想花錢給自己找一個整天檢查自己的老爺。中烹協在第一時間“辟謠”,其初衷自然是為了維護商家的利益,這一點是肯定的。
如果化學火鍋的說法為真,受傷害最大的是誰?當然是吃火鍋的消費者。中烹協的組織性質決定了它只能為火鍋店的利益服務,老百姓最值得信賴的、最想看到的應該是消費者協會的態度。但遺憾的是,中烹協立場鮮明地站在了火鍋店一邊,而代表廣大消費者的消費者協會,卻至今沒有做出任何正式回應。
消費者協會作為我國唯一合法的消費者組織,擔負著“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使命。化學火鍋要靠有良知的火鍋店老板自揭其丑,消費者協會已經有失職之嫌,在事情曝光之后,不能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進行處置則更讓人失望。相比為了維護行業形象而迅速做出正面回應的中烹協而言,消費者協會顯然沒有盡到為老百姓的食品健康保駕護航的責任。
消費者協會在事關消費者利益的事件面前選擇“失語”,這不是第一次。從三鹿奶粉到毒蘑菇事件,從酒店開瓶費到各行各業的霸王條款,我們很多時候都看不到消費者協會的影子。消費者和商家發生矛盾沖突的時候,往往都是不折不扣的弱者,消協并沒有起消費者的“娘家人”的作用。
任何群體都有自己利益的代言人,火鍋店出現負面事件,中烹協出面“辟謠”……但消費者的利益,不能靠行業協會以及商家的職業操守,而應該靠自己的維權組織。相比中烹協的調查結果而言,我們更愿意第一時間看到中消協的調查結論,以及國家行政部門做出的正式裁決。 [作者:劉昌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