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自從我國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后,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得到了明顯緩解。據衛生部統計,截至2010年6月底,新農合已經覆蓋8.33億人,農民參與率達94.2%。尤其是2009年全面啟動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后,政府出臺了多項政策措施,并投入了5000億元用以擴大城鄉居民醫療保障覆蓋面等,給廣大農民帶來實惠。
今日本版刊登的幾封讀者來信,反映了農民在求醫問診過程中的一些煩惱:鄉村醫院醫療條件差、醫生技術水平低,只得到城里的醫院就醫;醫保指定醫院缺醫少藥,不得不去非醫保醫院看病;無論大病小病,動不動就讓患者住院;不告知家屬或不經家屬同意,就給患者用不能報銷的自費藥;父母未在家鄉住,看病拿藥極不便……這些問題的存在也從不同角度增加了農民的經濟負擔。如果不采取措施加以解決,甚至任其存在下去,那么新農合制度給農民帶來的好處就有可能得而復失。
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占大多數。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我國農民的收入水平也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但與城鎮居民收入相比還處于低位。目前,農村醫療保障的覆蓋面雖然已經很廣,但保障水平仍比較低。因此,農民看病就醫的經濟負擔要比城鎮居民高許多。特別是由于門診看病報銷的比例很低,面對“救護車一響,一頭豬白養”的現實,許多農民仍然只能選擇“小病扛,大病挨”的辦法。但這顯然是不利于廣大農村地區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因此,各級政府必須采取綜合措施,下大力氣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一方面,要加大投入改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環境,提高醫護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和待遇,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平穩運行和發展。12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的意見》。意見指出,對政府舉辦的鄉鎮醫療機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人員支出和業務支出等運行成本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來補償。這意味著基層醫療機構有望徹底告別“以藥養醫”的運行模式,讓基層醫生把工作重心放在積極為農民提供良好的醫療服務上。
另一方面,要加大投入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如提高門診和住院的報銷比例、提高大病費用的上限額度等。盡快實現醫療費用省內乃至全國統籌、異地看病與原籍所在地對接、農民工在務工所在地看病報銷等,均對降低農民看病費用至關重要。
此外,應加強監管力度。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嚴格界定服務功能,明確規定使用適宜的技術、適宜的設備和基本藥物,以維護其公益性質,讓農民在家門口或家附近就能享受價格低廉、質量良好的醫療服務,以實現“小病不出村,常見病不出鄉(鎮)”的目標。(劉建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