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洪大堤里興建高爾夫球場是絕對不允許的,而球場老板什么手續也沒有,更沒有通過任何政府部門的批準,就在大堤里的河灘上建起了一個占地47000平方米的高爾夫球場,真不愧“最牛”稱號。如今,市長一重視,眼看要動起真格來,氣勢輝煌的高爾夫球場馬上也就土崩瓦解了。
但是,一個高爾夫球場從計劃到建成,不僅投資巨大,更要經過一段過程,而且因為商業經營需要,球場老板肯定會大肆宣傳、大造聲勢。這么大的動靜,難道相關政府部門一點都不知道?答案是否定的,例如長沙市規劃局開福分局就在今年3月29日下達了“責令停止建設通知”,并于3月31日以書面形式將這一處違章建筑移交給長沙市城管局執法支隊開福區大隊。然而,就是在政府部門知情的情況下,這個高爾夫球場不僅違法建成,還在10月中旬如期順利試營業了。
在談到一些違法建筑之所以能形成氣候并拆除困難時,一些部門或個人總是強調阻力重重,有后臺或有實力。這家高爾夫球場想必也是一樣,不然也絕不敢目無法紀地大興土木。問題是,執法部門為什么會被這種氣勢“唬”住?規劃局已經發現,也已經“責令停止”,城管執法隊也收到移交通知,為什么在半年多的時間里坐視球場照建不誤?是執法部門根本沒有執法,還是球場方面沒有理會?如果是球場方面拒絕停工拆除,執法部門為什么不積極采取辦法加以阻止?
一些政府部門缺乏責任意識,遇到一點阻攔就懦弱退縮,甚至一些公職人員自己就是權錢交易的參與者、違法利益的分贓者。我們見過在水庫里建別墅,在海上建豪宅,拆除工作總是受阻,可一旦受到主要領導的重視,這些“牛氣沖天”的違法建筑就在短時間內順利拆除了。從表面上看這是好事,但是如果一碰上有點難度的工作就要靠市長重視來推動,相關執法部門豈不成了擺設?政府公信力也會受到負面影響。(朱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