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17日之前,河南電視廣播大學新聞班學生李生(化名)沒想到他會跟富士康有什么關系!17日學校開了全校動員大會,號召我們2006級和2009級幾個班的學生去深圳富士康實習。緊接著,學校派班主任到各個班級動員。”他說,“學校說,我們班40個人都必須去,不去的話沒有畢業證!保ā吨袊嗄陥蟆10月11日)
新聞系學生被安排到富士康流水線上實習,這本身就令人浮想聯翩——何況,“今年年初,新聞專業的學生已經實習過了,大部分同學在報社、電視臺等新聞單位實習。”更詭異的是,“不去的話沒有畢業證”!一切都要回道《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組織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赴富士康科技集團頂崗實習有關事宜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親自落實,分管領導要深入一線具體指導、跟蹤問效”。
仔細想想,教育部門似乎在盡自己的職責,但在富士康剛剛落戶的節骨眼兒上“緊急”要求大量學生“頂崗實習”,這究竟是出于學生或教學的需要,還是傾心紓解相關企業的燃眉之急?教育部門如何就這樣成了企業的“貼心人”?二者,既然是專業實習,當遵循起碼的匹配原則,紅頭文件又如何解釋“學車床專業并且熱愛這一行的小唐,在富士康蘋果電腦的流水線上實習;學工商管理的小玲被安排在流水線上做操控;學數控的小輝被安排在生產線上做手機外殼加工;學汽修的小于被安排去給電腦風扇貼標簽……”?三者,既然是“自愿”,為什么不止一所學校對學生以“退學處理”、“不發畢業證”等形式威逼利誘?又為什么要興師動眾地對各單位主要領導“跟蹤問效”?
這些問題都逃不過公眾基于常情常理的考量。就在數日前,北大、清華、香港中文大學、臺灣大學等20所高校師生共同完成并向社會披露了一份分量不輕的報告——《富士康調研總報告》,其中重點揭露的就是“濫用學生勞動力”問題。因涉嫌多重違法,公眾正期待勞動監察與司法部門及時跟進,或者還原當事企業清白,或者給相關報告蓋棺定論,而不能任由留言發酵蘊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