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5日,從日本回國的朱金紅第三次在南通遭遇娘家人的疑似“綁架”,并在3月8日被強行送進南通市第四人民醫院(精神病院)接受治療,至今已逾半年。這起疑似案件的主謀,朱金紅的母親唐美蘭在接受中央電視臺采訪時極具爆發力地公開表示“只要女兒把房產交出來,我就接她出院,否則就是沒有好透”。“精神病”,又一次成為謀財害命的合法執照。
在這個赤裸裸的金錢社會里,一些人為了達到自己的某種目的,不惜借助精神病鑒定立法上的缺陷,隨意將受害人認定為精神病人。特別是親人之間,因為精神病行內有“監護人的權力最大”、“誰送誰接”、“誰付款對誰負責”等規則,所以更是屢試不爽,從而對當事人進行合法傷害。如成都的74歲老人呂先錫被4個兒女送進精神病院,起因是4個兒女霸占老人的房產不成而成心報復;丈夫為了“包二奶”,三年時間將妻子李健萍四度送進精神病院……而和朱金紅案件如出一轍的,就是去年初鬧得沸沸揚揚的深圳女子鄒宜均被親生母親強行送進精神病院案,母親為了剝奪女兒鄒宜均的所有財產,將女兒以近似綁架的方式送進精神病院。經受三個月非人折磨的鄒宜均出院后被凈身逐出家門,心灰意冷的鄒宜均出家為尼。這類合法傷害在親人間的相互傾軋顯得尤為刺眼。
朱金紅被母親送進精神病院,從醫院“收治”至今,我們看到除了個人講述外,母親唐美蘭幾乎沒有其他論據來證明女兒有病,僅有的派出所證明也是唐美蘭女婿朱健偷蓋公章出具的假證明。而南通市第四人民醫院至今也沒有出示過任何可以證明朱金紅有病的有力證據。在一份入院診斷書上,一些諸如影像學、實驗室檢測、心理量表測評之類的硬性數據全部缺失,唯一的依據是唐美蘭口頭提供的“4年精神病史”。幾近沒有任何說明力的“診斷”卻讓朱金紅在“瘋人院”里度過了半年時光,這令人感到無比恐怖。而這種恐怖,則源于精神病診斷依然處在法律的真空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