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記者接到居民投訴,稱在南京棲霞區金堯路上的金堯花園小區里,有數十戶居民將小區里屬于街道的空置的安置房大門撬開,私自對外出租,坐地生財,每年收入達萬元。而這種現象,在該小區已存在了至少兩年。記者隨即展開調查,發現該小區有空置房110多套,目前被人撬門出租牟利的有60套左右。(《揚子晚報》9月9日)
撬開空置的“安置房”出租,非法獲利,留下一筆無人認帳的水電費,這是令人憤恨的。然而,一個小區竟然有110多套空置的“安置房”,而且一空就好幾年,這實在是很大的浪費,從這個意義上說,空著還不如出租,這樣至少還能充分利用。
為何一個小區會有那么多空置的“安置房”?據說,這是復建房,相當于經濟適用房,但又有區別。因為當時安置時,并非一個蘿卜一個坑,再加上還有一些拆遷的居民,因種種原因,沒有安置。看起來,雖有歷史的原因,但剩余這么多套“安置房”,為何不充分利用?或作為經適房分下去,或作為廉租房出租,為何一定要空著?
空置的“安置房”,想要不被人打“主意”似乎很難。對于“安置房”被人強行占據出租的情況,去年年底進行過一次清理,還換了鎖,又將防盜門焊了起來,現在又死灰復燃。看起來,清理不是治本之策。
令人驚訝的是,清理之后不是趕緊將“安置房”分配出去,而是將一部分房子整體出租給一家公司,這次清理之后,據說還要如此操作。那房租該給誰?這和非法出租有何本質區別?(前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