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餐廳的消費明細賬單又將矛頭指向山東省糧食局———人均1000元的消費標準,12個人一頓總共吃掉14810元,被網友稱為“天價餐”。(《新京報》6月22日)
這雖然是一份尚未完全確證的消息,但從常理推斷應該出入不大。而且,即使有出入,也不妨礙我們重新把視線放回到公款吃喝這個頑癥上。關于公款吃喝每年到底耗糜多少,最著名的有3000億元的說法,后被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表示有所夸大,但承認公務接待開支確實不小。
而新華社早在2004年7月就爆過廣東省陸豐市的“天價飯局”:“吃一頓飯得花多少錢?”“這可沒個底,三千五千、三萬五萬都有,這里最高的一桌吃了15萬元。”所以,公款吃喝早就不是“一包煙一月糧,一瓶酒一頭豬,一頓飯一頭牛”的時代了。
2009年,全國人大代表提交了一份議案是“關于遏制過度應酬、公款吃喝的建議”,得到了有關部門的詳細答復,表示將會嚴查。但是,歷經眾多的“節約”紅頭文件整治,公款吃喝作為“三公”之一,與它的兩位兄弟(公費出國、公車開支)一起,風采依舊。
在某種意義上講,轉型期的中國社會是一個敏感社會,其敏感之處在于某些看上去不大的小事情,會演變為很難收場的大事情。從這個角度上來說,包括公款吃喝在內的公款消費,絕不是吃喝玩樂的小事情(相對于貪腐而言),而是與貪腐一樣的大事情。這一點,即使從新聞之后的近5000條跟帖中也可見一斑。 (任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