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物價局在孔子故里曲阜市為“三孔”景區舉行聽證會,擬提高景區門票價格。曲阜市文物旅游局負責人表示,曲阜作為縣級財政,可支配財力有限,現有門票收入已不能滿足文物古跡保護維修資金需要。
“三孔”景區門票要漲價了,這一回提出來的漲價理由是“收入不夠維修”。文化古跡是不可再生、獨一無二的珍貴資源,一邊進行適度的旅游開發,一邊斥巨資進行保護性維修,理所應當——如果漲價后的孔廟門票收入全是“維修費”,能保證“專款專用”,我想,大部分游客能接受。多花上幾十塊錢,有利于將人文遺產傳承后世,作為今人我們都該有這樣的責任感。
可問題卻不是這么簡單。按照我國文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國有博物館、紀念館、文物保護單位等事業性收入,專門用于文物保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挪用”。這意味著,“三孔”景區內所有的景點收費所得收入,都必須用于文物保護和修繕用途。“三孔”目前每年門票收入達1.5億元,除了基本運營費用外,最重要的建筑物維修費用每年所需資金也只在2000萬元左右。那么,“三孔”景區的門票和各種收入都到哪里去了?都用到文物保護上去了嗎?
退一步來講,“維修費”的來源也不該是向游客“揩油”——文物保護法還有這樣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文物保護事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國家用于文物保護的財政撥款隨著財政收入增長而增加。”那么,“三孔”文物古跡的保護性經費開支有沒有列入公共財政預算?而當地政府對于古城保護又投入了多少?
可見,“維修費”不應是門票漲價的理由。不說別的,只想試問一下,假設沒有游客參觀,誰給孔廟交“維修費”呢?難道就不維修了?(陳一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