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規劃綱要確定的全面改革資源稅,開征環境保護稅等稅制改革措施,凸顯了減稅政策的引導作用,這也是結構性減稅政策中有增有減的題中應有之義——
兩年前,資源稅改革試點在新疆率先啟動,隨后擴大到內蒙古、甘肅、四川、青海、貴州、寧夏等12個西部省份。改革的內容是將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由過去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一律按產品銷售額的5%計征,同時對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氣和三次采油暫按綜合減征率落實資源稅減稅政策。從實施情況看,效果顯著,當地財力增加的同時,民生得到了改善。近段時間,財政部相關負責人多次表示,要盡快在全國范圍內推廣。
近期,密集釋放的政策信號顯示,環境保護稅漸行漸近。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近日表示,正研究開征環境保護稅。據報道,財稅、環保部門正就進一步深化環境保護稅費改革進行研究,主導方向是對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進行費改稅。專家表示,環境保護稅宜擇機盡快在全國一步到位開征,稅率水平應高于現行排污費。
這兩項改革,顯示出我國通過稅收杠桿來調控行業發展、促進經濟轉型的方向。“十二五”規劃綱要確定的全面改革資源稅,開征環境保護稅等稅制改革措施,凸顯了減稅政策的引導作用,這也是結構性減稅政策當中有增有減的題中應有之義。在我國,促進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正在成為共識。從2008年起,我國先后調整和完善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相關政策,對國內企業為生產大型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等設備而進口關鍵零部件和原材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抵免部分企業所得稅,已累計減免相關稅收1000多億元。
資源稅和環保稅對經濟轉型的貢獻是可以預期的。資源稅改革可以積極促進油氣資源的節約開采和使用,推動節能減排工作的開展,從長遠看對整個經濟社會的發展意義深遠。同時,資源稅作為地方稅種,稅收收入將全部留在地方,可增強地方政府的財政實力,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開征環境保護稅是調整經濟結構、加強環境保護的一個重要手段。專家指出,近些年政府在節能減排、環境治理方面也出臺了不少措施,但隨著治理的深入,治理成本會逐漸走高,而環境保護稅則提供了以比較低的成本更好實現環境保護目標的可能性。
對于資源稅改革應該什么時候向全國推開,財政部財政科所所長賈康認為,在物價上漲壓力降低的情況下,資源稅改革是推開的好時機。改革涵蓋的資源產品范圍,也應從原油、天然氣逐步擴大到煤炭等重要資源品種。
對于開征環保稅,有專家建議,此舉不應帶來稅負整體水平的增加,因此,可以考慮在開征環境稅的同時減免其他稅收,在整體稅負不增加的情況下實現稅制結構優化。(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