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松綁”加劇的背后,存在著一個更為結構性、且更為難解的矛盾——當下我國地方財政收支日趨失衡,而在現行地方財政收支結構下,增加土地出讓金顯然是最為可行的應急辦法。
雖然上海房管局長再次重申,“將繼續嚴格執行樓市調控;政策不改變力度不放松!钡,上海市對“持長期居住證滿三年可買二套房”的新解釋還是讓人們將“放松樓市調控”聯系到一起。
事實上,當前越來越多的城市已經(或準備)對樓市調控政策進行私下“松綁”——雖然,此前佛山和蕪湖等地的私下松綁已被打回。受調控放松預期影響,上周地產股大漲,并帶動滬指沖上2439.63點。
對這種現象,不能粗淺地理解為“地方謀利沖動”。因為,在這種“松綁”加劇的背后,存在著一個更為結構性、且更為難解的矛盾——當下我國地方財政收支日趨失衡,而在現行地方財政收支結構下,增加土地出讓金顯然是最為可行的應急辦法。
盤點我國近4年來的土地出讓金,2008年0.96萬億、2009年1.42萬億、2010年2.7萬億元、2011年2.8萬億元左右,分別占同期地方財政本級收入的33.5%、43.6%、66.5%和53%左右,在土地出讓金占比地方財政本級收入連續3年大幅上升后,于2011年大幅驟減高達近13個百分點。
雖然,地方財政收入除了本級收入之外,還有相當一大部分來自于中央財政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但是,必須承認,對我國地方財政收入形成最大變量和彈性的,是其分成可以高達70%左右的土地出讓金收入?梢哉f土地出讓金收入,不僅是地方政府推動基礎設施建設的主要資金來源,亦是平衡當下地方財政嚴重失衡的最大砝碼。
最近3年由政府主導的投資總額逾20萬億元,已經埋下10.7萬億元巨額地方債務的隱患(截至2010年底)。僅今后3年的到期債務即高達4萬億元左右(2012年1.8萬億元、2013年1.2萬億、2014年1萬億元)。
在地方債務總量、到期債務短期雙雙大幅上升的情況下,如果再新添需要地方政府高速增加的投資支出,對本已入不敷出的地方財政來說,顯然會雪上加霜。2011年啟動的保障房新政對于地方政府而言,就是一筆雪上加霜的投資支出——以2011年興建1000萬套保障房為例,保守估計需要1萬億元的建設資金,其中有9000億元左右建設資金需要地方政府自行籌劃。而且,保障房新政并非一年即止,整個十二五期間需要陸續興建3600萬套,地方政府為此將需要陸續投入高達3萬億元以上的資金,更何況因保障房的民生屬性,其投資回報不可能短期見效,投資回報期起碼需要延續到30年以上。
當然,理論上,扭轉地方財政收支失衡,可以通過“舊債換新債”(銀行貸款展期或自行發債)、以及加大中央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比例予以解決。但是,對于已經改制后的商業銀行來說,貸款展期雖可放行但幅度不可能過大,而中央基于對地方債風險敞口的收縮,亦不可能短期急速放大各地自行發債額度。至于,加大中央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比例,固然可能部分實現但短期內幅度不可能過大。
相比之下,對樓市調控政策進行變相“松綁”,通過快速激活相對低迷的樓市以增加土地出讓金收入,對于當下地方政府而言,顯然是一個更具可行性、且情有可原的路徑選擇,這亦是為何多地頻頻觸及樓市調控紅線,中央雖打回卻未加嚴厲問責的主要原因。
在當下各地對樓市調控頻頻私下“松綁”的背后,其實是地方財政收支嚴重失衡的矛盾顯現。而欲根治此種私自“松綁”的亂象,除了加大觸及樓市調控政策紅線的問責力度,更為重要的是,如何系統化解當下地方財政收支的嚴重失衡,而這顯然需要大智慧。(楊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