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昨日發布數據顯示,去年全國稅收總收入近9萬億,同比增長22.6%,稅收占GDP比重超過19%。其中企業所得稅收入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為18.7%。對此,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建議,目前的稅收收入規模相對較高,要達到民富國強的目標就應該藏富于民,應適當進行結構性減稅。(《新京報》12月15日)
實際上,“減稅”早在2008年中央經濟會就提出了,而且幾年來,從增值稅試點,出口退稅適時調整;到降低消費稅,再到多次提高個稅起征點,結構性減稅政策接連出臺,似成系列。
然而,從數字來看,四年來國家總稅收一直在逐年遞增,并且每年以兩位數的迅猛增長。
這也符合民眾感受。如今,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沒有感覺稅負減輕,稅款變少。相反,稅收越減越多,似乎已成為普羅大眾難以打開的心結。
既然結構性減稅在連年實施,稅收為何還越減越多呢?
原因之一,是稅收制度在設計時就植入了“增收”的因子。1994年稅制變革時,為舒緩當時財政困境,當時實際征收率僅為50%,這意味著,倘若國家層面要實現5000億元的收入目標,在只有50%稅收實際征收率的條件下,需要事先搭建一個可征收一萬億元的稅制大盤子。顯然,現行稅制自出生起,就預留下巨大的稅收增長空間,為以后連年超收埋下了伏筆。
二是,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一些征免條款也逐漸復活。房產稅、土地增值稅、二手房交易營業稅和個稅以及大小非減持征收個稅,這些長期處于休眠狀態的稅種,一個個都被激活了。比如深受輿論和公眾關注的房產稅,盡管試點初的各種爭議已過,但未來擴圍仍是焦點。
另外,國民經濟結構過分依賴于制造業,稅制架構中以間接稅為主,這些因素也是稅收逐年增長的推手。
那么,如何解開稅收越減越多的“密碼”呢?一是要控制總體稅負規模,通過立法的方式,硬性規定為GDP的一個比例;二是更要控制稅收增長速度,與GDP同步,以實現政府與企業、個人之間稅收利益的合理分配。并且,應清理企業的各種不合理收費,鼓勵企業創新,提高工薪階層工資水平,完善社會保障水平,合理配置資源,從而增加企業經濟活力,提升國民消費能力,最終實現提升民眾福祉。(吳睿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