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呼吁多年的創業板退市制度終于撂下“另一只靴子”。11月28日,深交所公布了《關于完善創業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見稿)》,向公眾征求意見。方案新增“連續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和“股票成交價格連續低于面值”兩個退市條件,并取消了“退市風險警示處理”。備受機構和投資者關注的是,方案將設立“退市整理期”和“退市整理板”。(見11月29日《南方都市報》)
創業板不是“創富板”,這是不需要經濟學常識的底線認知。然而,正如有學者所言,目前創業板276家上市公司三高超募現象比比皆是,一股獨大、家族控股成為突出問題。退市制度征求意見稿著力解決創業板的投機頑疾,并取消了“ST、*ST”等“披星戴帽”的過渡階段,采取較為嚴格的淘汰機制,且不允許被借殼,這既是抑制瘋狂投資的必須,也有助于倒逼公司的危機意識。長遠而言,此舉從監管層面完善了創業板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保護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征求意見稿最大亮點在于明確了兩個退市邏輯:創業板公司在最近36個月內累計收到交易所公開譴責三次的,其股票將終止上市;創業板公司股票出現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將終止上市。就去年創業板的年報看,創業板所謂創新型高成長顯然被打上了大大的問號——平均業績增長16.8%,比中小板的32%還低,更不要說跟主板的47%比肩了,而股價卻高高在上。背后的隱喻,廣州市社會科學院科研處處長彭澎一語中的:創業板推出兩年,圈錢2000億元,造就164位億萬富翁,累計身家超2500億元;分紅不到4%,近半公司股份破發,八成股民虧損。觀之國外,美國納斯達克3000多家創業板公司,每年8%退市,英國創業板退市率更達12%。當中國創業板成為一個大賭場,整肅不過是早晚的事情。
此次整肅,是資本市場的進步,但存留的問題尚在:一者,36個月譴責三次,這種幾率在現實中幾乎為零,因為上市公司都“不傻”。至于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約束,似乎意義也不大,因為上市者基本過度超募,三五年不愁“吃香喝辣”,退市前早有足夠時間來“酒足飯飽”;二者,此次退市規則雖然“狠”,但還未打到“大股東及高管減持”的“七寸”上,創業板從上市到退市周期漫長,減持套現完全可以“慢悠悠”來,到頭來受傷的還是中小投資者;三者,創業板退市制度吸收并借鑒了A股及歐美創業板的經驗教訓,但如何真正成為主板退市制度改革的“號角”、并與主板退市制度改革對接,征求意見稿只是監管新政的第一步,如何回應“監審分離”的訴求,制度設計仍有很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