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一直是中國民間金融的榜樣,近期卻爆發債務危機,有企業主出逃,有老板跳樓。
溫州的債務危機,直觀地來看,是一些企業借了高利貸,還不起賬,從而引發危機。而其實質,則是民營企業在非公平市場環境下的必然結果。須知,此次陷入危機的不僅有落后產業,還有許多明星企業。如果連具有發展潛力的明星企業都大面積陷入危機,這只能說有些深層次的原因。
這些陷入危機的企業為何要借高利貸呢?自然不是企業老板腦子進水,而是企業經營過程中為了應付一時的資金困難,從正常金融機構貨不到款,退而求其次,逼迫無奈才向民間借貸。而民間資金一般都利息高,有些年息達180%,這樣的利息,必須有超過利息的利潤才能應付。但在全球經濟尚未走出低谷的情形下,中小企業原本就處境不佳,高利貨則成為壓垮他們的最后一根稻草。
有個資料很能說明問題的本質:據有關統計,國有部門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約為40%,貸款占金融機構貸款總量的80%;非國有部門貢獻率約為60%,貸款卻只占不到20%。這意味著大多數中小企業根本無法從銀行得到貸款。當金融機構存在政策性歧視,民營企業要發展起來,自然非常困難。現代市場經濟,金融應當是實體產業的重要支撐,理當血肉相連,榮辱與共。但現實是,國內金融機構往往充當國有企業輸血者的角色,根本沒有對所有企業一視同仁,難以起到現代市場經濟中金融支持者應當具有的角色。
與此同時,我們還不準民間舉辦銀行業,民間借貸機構無吸蓄功能,這必然讓民間借貸火爆而不正常。正是金融機構的政策性壟斷,使得民間借貨處于灰色地帶,結果就是利息高昂,亂象叢生。
就此來看,溫州債務危機的實質,是金融壟斷和民間金融機構長期被打壓,中小企業又被國有銀行長期歧視性對待雙重作用的結果。當正常金融競爭不存在,資金難以形成正常價格則;當國家的經濟被壟斷資源性企業和壟斷金融機構所控制;當實體與金融兩大壟斷領域又自然地結成“同盟”關系,處于下游的中小民營企業還有活路嗎?當然,除了政策性擠壓,稅負偏重也是中小企業處境艱難的重要因素。
因此,要解決當下溫州債務危機,就得改變國內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性歧視,改變金融壟斷,讓民間金融機構和國有金融機構處于平等的競爭地位。可以說,對中小企業放水養魚,輕徭薄賦,民營企業就會重新走上金光大道;如果不能解決這類問題,類似溫州債務危機事件,還會大面積上演,經濟發展必然會付出高昂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