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物業管理問題,位于杭州下沙的銘和苑近日受到眾多市民的關注,然而其背后反映的另一面,卻更讓人驚心,這個下沙最大的經濟適用房小區,竟有七成房屋被指用于出租。而且多數承租人都不承認自己是租房戶,有稱是業主的表哥、表妹的,也有的是干媽、干爹、干姐姐、干弟弟,房子只是借住的。(6月8日《中國青年報》)
作為杭州市下沙區最大的經濟適用房小區,里面住的人竟然沒有幾戶真正的業主,而都是業主所謂的“表哥表妹,干爹干媽”。難道這些業主真的這么顧念親情,把自己好不容易爭取到的經濟適用房無償提供給親朋好友居。渴聦嵣希还苁俏飿I公司掌握的真實信息,還是這些經適房周圍各家房產中介貼出的招租信息,都明白無誤地告訴我們:這些經適房小區大量的房屋,正在被出租牟利,所謂的“表哥表妹,干爹干媽”,和業主根本不是啥親戚關系,而只是房東和租戶的經濟關系。
經濟適用房屬于保障用房,由政府以低廉的價格供應城市低收入家庭,以滿足這些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經適房的性質和定位,已經決定了它只能被用來給有資格購買經適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自己居住,而絕對不能被無條件地出租和出售牟利,否則,也就失去了其“經適”和“保障”的作用,起不到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和生活條件的目的。
為了規范經適房的購買和使用,國家和地方政府出臺了很多政策法規和管理規定,比如杭州市就分別在2004年、2007年、2009年,分別出臺了具有針對性的管理文件,規定了諸如經適房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轉讓和出租,如果違反規定如何處罰等等。國家也于2010年出臺了《關于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閑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用途。這樣的規范力度,完全可以稱得上是“三令五申”了,但是結果如何呢?還是有大量的經適房被公然出租牟利。
原因其實也很簡單,那就是政府相關部門對經適房只是有規定,但無執行,最后規定勢必流于形式,成為空談,完全失去約束力。以杭州市為例,該市房管局自2005年起,即發文要求所有的中介公司不得代理經適房出租業務,但是這么多年來只有一家中介公司因經濟適用房被停業整頓一周。另一方面,卻是各家中介公司的墻上公然張貼著大量經適房的出租出售信息。
買到經適房的自己不住出租牟利,真正需要的卻因為僧多粥少而買不到經適房,這樣的現實悖論,實際上已經對國家的經適房政策產生了嚴重的傷害,也損害了社會公平和公正。這預示著從經適房購買環節到購買以后的使用監管上,都需要政府部門認真的反思。否則,經適房政策就成了一種“劫貧濟富”,和其初衷背道而馳。(苑廣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