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幾個朋友去飯店吃飯,結賬時發現擦手用的小濕毛巾每個收兩元錢。朋友說,這小毛巾留著擦車不錯,準備拿走,不料被服務員制止,說收的這兩元錢只是小毛巾的使用費,如果想帶走需另外交錢。哦,這就是傳說中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我們被普及了一下經濟學的常識。
不對呀,服務員上小毛巾時面帶笑容,和藹可親,壓根兒就沒說要錢,再說在包房吃飯本身就加收了10%的服務費,毛巾再單收,大有重復收費之嫌。
在飯店吃飯,這樣的事兒似乎早已司空見慣。比如,桌上擺著花生瓜子開心果,你隨手就吃,結賬時被告知每盤10元,有的單上餐巾紙,有的餐具是用塑料膜包裹的,結賬時才告訴你,這些都是有償的。這些“服務”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事先不告訴你,事后不問也不告訴你,消費者在不知道的情況下不明不白地“被消費”了。
不就是十幾二十塊錢嘛,多大個事兒啊,小題大做!且慢,最近有一單大的。
北京某女士自駕游,在高速路上不慎翻車,幸無大礙,只受了點輕傷。撥打110,交警到現場后又撥了120,120將該女士送醫院。交警經該女士同意(沒說價格)叫某救援公司將車拖走。該女士第二天去指定地點取車,人家告訴她先去交費,她拿到收費單時傻眼了:總共41公里,拖車費+吊車費+停車費總共5320元!回程,該女士請保險公司拖車,結果80公里,只花了800元拖車費。奇怪,同樣是拖車,差別咋這么大呢!保險公司說,這個價格是參照市場上的其他知名救援公司的價格定的。她問那家高價救援公司,對方答曰:公司有權自己定價。她又去交管部門討說法,被告知他們只管審核公司資質,價格不是他們管的。
無論是小毛巾收2元使用費,還是拖車收費5000元,只是金額上的差別,它們本質上都是一樣的,都是在信息不對稱、消費者被蒙在鼓里的情況下的偷偷一刀,只不過一把是小水果刀,一把是大砍刀而已,都是毫無誠信可言的價格欺詐行為。這種現象的存在,說明我們的消費環境仍然欠佳,物價、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有關制度還有不少漏洞存焉。在呼喚凈化消費環境、讓消費者明白消費的同時,消費者能夠“自救”的辦法之一,就是在掏腰包之前,千萬睜大自己的眼睛。(夏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