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全國財政收入10082.06億元,比去年同月增加2156.4億元,增長27.2%,前四個月全國財政收入36207.8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655.07億元,增長31.4%。(5月12日 《第一財經日報》)
單月超過萬億,不簡單。這是今年第二次單月超萬億,前一次是今年1月。如果每個單月都超過萬億,那么財政收入今年有望達到12萬億規模。當然,實事求是分析,目前還達不到每月均衡超萬億。不過,從前四個月累計收入來看,每月基本在0.9萬億左右,也離萬億不遠,前四月同比31.4%的增幅是極為可觀的增長數字。關于財政收入增長原因,財政部解釋是經濟快速發展導致了稅收收入的高增長;但是,在筆者看來,除了經濟因素之外,更為主要的是稅制因素導致了稅收收入的增高。因為中國目前實施的以流轉稅為主的間接稅制度,價格作為計稅依據,在通貨膨脹因素背景下,水漲船高,價格漲了,自然稅收收入就增加。以前100元的商品繳納17元增值稅,現在漲到120元,就繳納20.4元。四月份,增值稅等三大流轉稅就占到整個財政收入的48.86%。
從財政收入漲幅來看,中國確實需要通過稅制改革減稅讓利了。但是,減稅讓利的突破口在哪里?減哪些稅?讓哪些利才對老百姓最實惠?目前好像還沒有找準對接點。就拿個人所得稅改革來說,民意呼聲最大,但是,由于個稅比例占整個稅制比例較小,即使全部免掉個稅收入,對財政收入的影響也很小。減稅讓利對群眾帶來的實惠不多。當然,個稅改革也刻不容緩,關系到具體的民生。
如此,減稅讓利,最迫切的就是改革間接稅制度;改革間接稅,可以達到降低商品流通環節稅收負擔減輕通貨膨脹對經濟發展的壓力,而且盤活整個稅制改革。間接稅改革,最迫切的就是合并增值稅和營業稅,實現勞務的統一公平競爭,促進服務業發展,實現經濟的轉型。
但是,目前的間接稅改革推進非常艱難;第一,由于財稅體制改革牽扯中央和地方財權事權的劃分,目前地方事權大財權小的不合理財稅制度阻礙稅制改革的深入推進。具體來說,增值稅擴容、立法改革,導致營業所喪失地方主體稅種功能,對目前不匹配的財稅制度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從“十一五”就要完成的增值稅擴容立法改革一直推到“十二五”,而且還沒有正式進入立法改革議程,就足以說明這項改革背后糾結的復雜因素和利益博弈。第二,改革消費稅,重新界定消費稅征稅范圍。這一改革,官方透露要盡快完善,比如取消進行環節部分消費稅,降低進口品的價格,不要讓國人在跑到國外購買奢侈消費品。但是,一年快過大半,改革還沒有進入具體實施階段。第三,站在完善稅制的角度看,其路線圖應該是對財產性資產等持有環節開征房產稅,完善提高資源利用的資源稅,實現稅制改革有增有減,在增減平衡中推動。可是,如果在增值稅改革沒有實質推進、減稅讓利舉措沒有實質性進展的情況下,單兵突進改革資源稅、房產稅,則會加大民意的反彈力度,減的沒下來,增的上去了,不利稅改的順利開展。
所以,目前增值稅改革直接影響完善稅制、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的房產稅、資源稅改革,是綜合稅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