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王”頻出、地價狂飆的情況下,國土主管部門沒有坐視不管,值得肯定。但沉寂一段時間之后,“地王”再次重現地產江湖,不但樓市銷售重現升溫跡象,而且不少開發商在報價上向“地王”看齊。顯而易見,遏制地價也是在遏制房價,房價上漲至少有地價一半的功勞。但此次“國土四條”能否讓地價降溫,筆者持懷疑態度。盡管其中有不少亮點,比如,“地王”誕生須2個工作日內上報,防范歲末年初放量供地,“三類用地”供應總量未達70%年底前不得出讓大戶高檔商品住宅用地等。但客觀地說,遏制地價上漲還沒有抓住“牛鼻子”。
地價瘋狂上漲的根源眾所周知,即土地財政。但目前無論是遏制房價的“國X條”,還是遏制地價的“國土四條”,都沒有碰到土地財政。再加上地方政府壟斷著土地供給,掌握著供地節奏和供應量,目前所使用的各種招式說得難聽一點就是“花拳繡腿”、“隔靴搔癢”。而且,盡管“國十條”提出要探索土地出讓“綜合評標”,目前出現的“地王”依然走的是價高者得的路子。
在筆者看來,目前遏制地價的招式還沒有擊中“七寸”。而要真正遏制地價上漲,首先是進行財稅體制改革,讓地方政府事權和財權相匹配。一是通過財稅改革扭轉土地財政;另一方面通過改革政績考核,讓地方官員不再以土地財政論英雄。其次是國土部制定土地出讓“綜合評標”統一辦法,把“限房價、競地價”作為遏制地價與房價的一劑猛藥。
第三是針對地價過快上漲進行嚴厲問責。國土部有必要對土地出讓溢價率制定一個合理的標準,對超出標準的地方負責人進行問責,以達到穩定地價和房價的目的。第四是對不能如期完成供地計劃的地方政府進行處罰。截至今年9月初,有的地方僅完成全年供地計劃的18%。對此,不但要嚴厲問責,還有必要扣減地方土地年度指標。
此外,要好好查一查推高地價、奪走“地王”的開發商,有多少上了囤地黑名單而沒有進行拿地限制和貸款限制,進而嚴厲懲罰以“殺一儆百”。甚至可以將那些容易變成“地王”的優質地塊改為廉租房用地,以避免優質地塊哄抬地價,同時也能讓低收入群體享受便利生活,不再被邊緣化。(馮海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