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消費稅、燃油稅之后,國家或將再通過稅收杠桿來引導消費者購買小排量車。國家稅務總局10月16日披露,日前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草案)》。按照草案,我國車船稅將分為7個梯度按照排量進行征稅。排量在1.0升及以下的乘用車較低,大排量乘用車稅負則大幅增加,其繳稅數額最高相差15倍。
此次車船稅新政的出臺,無疑是政府致力于“節能減排”的一大舉措。但此舉究竟能有多大效用還有待考證。而從現實的狀況而言,將價格杠桿壓在汽車消費者頭上,不如將車船稅合并到燃油稅中。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汽車消費迎來了迅速擴張時期,汽車銷量不斷上升。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10月12日公布的數據顯示,今年前9個月,國內汽車產銷超過1300萬輛,已接近2009年全年水平。該協會并預計今年中國汽車銷售將達1700萬輛,中國即將成為世界汽車第一大國。
但我們在感慨于這些成績來得如此迅速的時候,伴隨而來的是,交通、環境問題也隨之涌現。環保部科技標準司副司長劉志全日前在2010中國汽車產業國際發展論壇上指出,目前全國約1/5的城市大氣污染嚴重,113個重點城市中1/3以上空氣質量達不到國家二級標準,機動車排放成為部分大中城市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
由此可見,如何平衡汽車消費與環境交通問題,成為我們面臨的一個很現實又棘手的問題。表面看來,實施車船稅似乎確實能對降低機動車排放起到積極作用。但事實上,就小排量車市場來說,稅負的下調只會讓購車的門檻再度降低,從而刺激小排量車的銷售。小排量車銷量的激增必然又將加大交通壓力,很難說對“節能減排”有多少實際效用。
而從汽車的消費文化現實來看,車市的每個細分市場都有其特定的消費群體。對于大排量車的受眾群體來說,稅負的提升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對此種“生活方式”成本的投入,很難改變他們的選擇。
從發達國家的經驗看,“車頭稅”應當壓縮或者被合并到燃油稅中。例如,美英等發達國家也非常重視私車使用環節的稅收,但都不是固定稅額,而主要通過燃油稅來實現“多開多交、少開少交”的調節功能。這種做法將直接導致百姓的錢包與汽車的節能特性和用車頻度、里程掛鉤,會比“車頭稅”發揮出更大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國環保部門在這方面能做的非常有限,而相關部門對環保車輛的認定也存在著很大的不統一,稅費方面也較為混亂。因此對相關稅費進行合理的歸并,讓其實現正向的激勵才能使得一種政策產生真正效果。(周子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