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某英違規離漢抵京”一事公布了調查和處理結果。“黃某英事件”是一起因失職瀆職導致的嚴重事件,且失職瀆職程度讓人觸目驚心。
疫情是一面鏡子,讓不會干、不能干的干部無所遁形。中央高度重視,有錯必糾,多人被嚴厲追責,令人拍手稱快。但回顧整個事件流程,就可以發現這一切責任都是他們咎由自取。
疫情防控是一場大考,考是的黨員干部的擔當盡責。總體上來說,在戰“疫”中,我們的干部隊伍是好的,是經受住考驗的,但也有些人疲疲沓沓、敷衍應付,工作抓而不細、抓而不實,結果一遇到“黃某英事件”就現出了原形,露出了尾巴,既不擔當,也不作為。
疫情到了最關鍵的時候,百密一疏都有可能功虧一簣。防控工作容不得半點馬虎,更不要說“黃某英事件”跨越了1000多公里,連接著武漢和北京兩個疫情防控的重心。中央的要求是明確的,湖北要堅持源頭把控,對密切接觸者應隔盡隔,找到管好每一個風險環節。要毫不放松外防輸出,繼續實行嚴格的離漢、離鄂通道管控措施。可惜,總有人作風漂浮,總有人落實不力,結果是整個防控大局受到破壞,自己被依紀依法嚴懲。
海恩法則告訴我們,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黃某英事件”教訓十分深刻。它告誡奮戰在戰“疫”任何環節上的每一個人,必須職盡其責。在疫情防控大局面前,較真碰硬的擔當、如履薄冰的謹慎、千磨萬擊的韌勁,都不可或缺。所有黨員干部,關鍵時刻不能掉鏈子,必須令行禁止,言出法隨,排除防控大局中的每一個可能性隱患。
懲治懲治,懲是為了更好地治。對于廣大領導干部來說,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是為黨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來為黨分憂、為國干事、為民謀利。當前疫情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疫情防控還沒有到鳴金收兵的時刻,守土有責、守土盡責是突發疫情下政府治理的最基本要求,也是不到最后一刻絕不放松警惕的最高要求。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