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藝評】《精英律師》何以評價兩極
收視率很高的《精英律師》終于收官,“大團圓”和留點余味的結尾還是不錯的:不僅是道義層面的勝利,而且“權璟”律所的繼續存在,顯然是出于系列故事未來講述的目的。
有意思的是,比起電視劇本身的演繹來說,關涉這部作品優劣的評價似乎更吸引眼球,熱追的觀眾津津樂道,而在另一邊,為數眾多的批評者也是筆下無情,末了豆瓣評分暫時定格在了5分左右——這顯然是一個相對收視率來說很讓人遺憾的結論。
公允地說,“差評”的觀點有些吹毛求疵。
就拿較為流行的評論來看吧。一些看似很專業的判斷其實未必專業,比如關于劇中“根據中國知識產權法”這一說法的指責,盡管很能惑眾,然實質上明顯是不諳世事的“本本俠”所為。的確沒有《中國知識產權法》這么一部法律,但是“中國知識產權法”這種說法一直都有,在這個詞語后面,包括了“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等等內容,這句話,作為書面文本(協議、合同等)內容可能有問題,但在口頭層面的語言表述范圍,實際上是沒有問題的。
還有就是影視專業的判斷。有“專家”聲稱,“沒有看到會說話的鏡頭”——不知道是不是鏡頭呆滯的意思,以及“剪輯粗糙”的指斥。坦率地說,這可能沒錯,但是觀眾不是職業人士,可以說絕大多數電視機前的人對此沒有半點感覺。
當然,站在“好評”隊伍這邊,主角靳東的人氣誘惑肯定是有的。
撇開出演人員的因素,也就是說,作為一部職場敘事作品,寬容看待可能就會有更多的收獲。
的確,劇情有些生硬,人物、角色的塑造也比較單薄,最主要的是,該劇仍舊和當下同類“商品”一樣,耍酷、擺譜、裝范兒得遠離現實,“一點也不像律師(律所)”……我以為還真的需要放下挑剔的眼鏡兒,對“精英”范兒放寬標準呢?不管怎么說,文藝作品不是現實生活的模本,況且,如今觀眾視角的“虛幻”,不正是受眾和編劇導演們共同塑成的嗎?!
我倒覺得該劇很不錯。
一方面是節奏掌控很好,快而有序。這當然也帶來人物性格呈現的不足,比如麥飛這個正義感很強的家伙,要的是道歉,而不是他最看不慣的拿錢來平事,這里實際上索求的是人的尊嚴。遺憾的是,不僅是人物,橋段內涵本身的演繹都太粗陋單薄了,尤其是當他遇到利益沖突的時候,猶豫、糾結,等等,明顯太過于簡單化。
再一個就是劇中的音樂。平心而論,配樂不是很吸引人,然而您注意一下就能夠體驗到作者欲求突破的努力,比較起現如今的絕大多數影視作品來,你不會產生似曾相識的旋律抄襲(模仿)感覺,點贊自然就是應有之義。
更重要的,是電視劇取材了常見的法律糾紛,比如遺囑(析產)問題、離異之后的孩子探視問題,還有看過《我不是藥神》的人們了解的“藥神”問題……都是生活中的日常,可以說是一種較好的普法課。這里還是不要挑故事講述是否完備,別的不說,像“藥神”問題,如果沒有法律(律師)的介入,實際上是很難得到妥善解決的——人們知道、了解法律(法治)的意義就是最佳的成效。再有就是善律者不訴——能和解就不上法庭,這種理念不僅是指律師該如何,作為潛在的普通當事人,我們也有必要知悉這樣的理念。
最后吐槽一下“亮眼”的不足。故事鋪陳和角色表現,雖然離不開虛構,但無論怎么“擺譜”都不應該太過遠離現實,法律條文倒背如流或可以理解,不過栗娜秘書扭動的步履身姿太顛覆辦公室的風景了。再有就是何塞,僅僅是出于增加情節戲劇性的效果,把“精英律師”弱智化,真的是很無趣。再看靳東范兒,是不是有太過的感覺?如果把封印模態勻一點給羅檳會更好嗎……
由之,評分如斯也算是可以理解吧。
[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