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堅持人民軍隊最高領導權和指揮權屬于黨中央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指出:“堅持和完善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制度,確保人民軍隊忠實履行新時代使命任務。”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嚴格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堅持和完善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制度,必須堅持人民軍隊最高領導權和指揮權屬于黨中央。
“國家大柄,莫重于兵。”人民軍隊領導權和指揮權,關乎黨和國家前途命運,關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根本原則和制度,核心是軍隊最高領導權和指揮權屬于黨中央。黨章和憲法明確:“中國共產黨堅持對人民解放軍和其他人民武裝力量的絕對領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事在四方,要在中央。黨中央具有一錘定音、定于一尊的權威。黨章和憲法從根本上規定了人民軍隊最高領導權和指揮權屬于黨中央。面對強國強軍的時代要求,面對國家安全環境深刻變化,只有始終堅持人民軍隊最高領導權和指揮權屬于黨中央,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一系列原則和制度,才能把黨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轉化為制勝優勢,使人民軍隊始終在黨的指引下前進。
堅持人民軍隊最高領導權和指揮權屬于黨中央,第一位的是全面深入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中央軍委實行主席負責制,由中央軍委主席負責中央軍委全面工作,領導指揮全國武裝力量,決定國防和軍隊建設一切重大問題,確保了集中統一領導和高效決策指揮。這是黨和國家軍事領導制度長期發展的重大成果,凝結著我們黨建軍治軍的寶貴經驗和優良傳統,體現了“兵權貴一、軍令歸一”的治軍統兵規律,是堅持黨對人民軍隊絕對領導的根本實現形式, 在黨領導軍隊的一整套制度體系中處于最高層次、居于統領地位。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主席通過一系列體制設計和制度安排,推動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嚴起來、實起來。特別是黨的十九大把“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寫入黨章,使這一領導體制在黨的根本大法中確立下來,為貫徹落實軍委主席負責制進一步提供了根本制度支撐。進入新時代,必須全面深入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確保黨中央牢牢掌握對人民軍隊的最高領導權和指揮權,永葆人民軍隊性質、宗旨、本色。
制度優勢是最大優勢,而制度要發揮作用,關鍵在于落實。堅持人民軍隊最高領導權和指揮權屬于黨中央,必須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確保政令軍令暢通。要堅決貫徹“五個必須”要求,對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主席的決策部署,決不允許合意的就執行、不合意的就不執行,決不允許先斬后奏,決不允許口是心非、陽奉陰違,決不允許打擦邊球、搞變通、打折扣,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那一套。軍隊領導干部尤其是高級干部,在堅持人民軍隊最高領導權和指揮權屬于黨中央這個重大原則問題上,必須頭腦特別清醒、態度特別鮮明、行動特別堅決,以身作則、以上率下,用模范行動感召帶動部隊,確保全軍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堅決聽習主席指揮、對習主席負責、讓習主席放心。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