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禾禾
電力市場化交易是電力體制改革的核心內容之一,直供電交易是電力市場化的關鍵一步。直供電交易,說白了就是買賣雙方直接商量電價。對電力用戶來說,多了選擇,有利于降低用電成本;對發電企業來說,也能夠通過競爭降低發電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同時,這樣的市場機制也有利于優化電力資源配置,提高全社會的資源利用效率,是一件多贏的好事。但是當情況變成了賣方互相商量電價,聯合保價控價,就成了損害競爭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壟斷違法行為,不僅不利于發電企業自身長遠發展,也損害了整個行業市場化的進度。
首例直供電壟斷案被開罰單,是我國執法機構將反壟斷基本原則和具體規則適用于電力國企的新實踐,也釋放了改革深入推進的有力信號:維護市場公平競爭,政府監管決不缺位。但同時,長達一年多的曲折調查過程,也反映了個別行業協會和相關企業法律意識的淡薄。行業協會本是企業守法的引導者,卻成了違法的組織者;處罰已出,相關企業仍心存僥幸,以各種理由為違法行為辯解。
反壟斷沒有法外之地。每個行業都不例外,國有企業也沒有任何豁免權,無論涉事企業是盈利還是虧本,無論經營環境景氣還是不景氣,都不能成為違法的理由。擦亮反壟斷執法利劍,市場化改革的“硬骨頭”才能更快地啃下來。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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