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政府信息公開要讓百姓看得懂
政府信息公開絕不是簡單地信息發布,而應充分考慮發布主客體之間的平等地位和良性互動。
隨著社會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民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待和要求也水漲船高。日前,國務院法制辦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在2008年施行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基礎上,確立了“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政府信息公開有望向更高標準、更寬范圍、更深程度發展。
據悉,目前我國信息數據資源80%以上掌握在各級政府部門手里。身處大數據時代,讓信息“深藏閨中”是極大浪費。無論是從構建“陽光政府”“廉潔政府”“高效政府”,還是從推動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的視角來看,政府信息公開都是當然之舉。推動各級政府公開信息,既能夠監督政府依法行政,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又能夠盤活數據資源,促進民眾參與公共決策,提升老百姓對政府的信任度。
近年來,互聯網信息技術發展可謂一日千里,它的影響不僅在科學技術層面,更輻射到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管理的方方面面。從國家治理角度看,它深刻改變了整個社會信息傳播路徑,客觀上打破了有史以來政府和民眾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為建設更加現代高效廉潔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奠定了物質基礎,這也是我們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機制的內在原因。
然而,政府信息公開絕不是簡單地信息發布,而應充分考慮發布主客體之間的平等地位和良性互動。現代社會中,行政組織功能復雜多樣,馬克思·韋伯所謂的科層制、職能制、等級制的官僚體制,凸顯了政府信息本身具有的較強專業性,而且權力越大、層級越高、范圍越廣的部門信息就越龐雜抽象。而作為發布客體的民眾,其知識水平和理解能力存在客觀差異,即使是專業人士,也存在對歷史信息、背景信息、細節信息掌握不足的情況。如果止于把工作報告往網上一掛,在發布會上照著稿子一念,這樣的信息公開恐怕只是“葉公好龍”式的形式主義。
政府信息公開要讓老百姓能看懂,除了要改進方式方法,還得警惕另一種刻意為之的情況,即在必須公開的督查壓力之下,有些部門費盡心機編制煩瑣復雜或大而化之的賬目,妄圖以一本“糊涂賬”蒙混過關。對此,必須通過細化制度明確關鍵政務信息的公開目錄、標準和形式等,徹底轉變政府信息公開遲滯和不對稱現象,唯其如此,才能讓政府信息公開名副其實,讓政府始終在陽光下運行。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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