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集體約談的當天,一位市直單位的主要負責同志找到我說,“我單位公款是在本人上任之前就存儲在那家銀行,后來我兒子才去那工作,雖然沒有利益輸送,但市里有規定,我還是要堅決實行回避,免得落下利益沖突和‘瓜田李下’之嫌”。
這位同志說的市里規定,指的是福建龍巖市發布的《關于防止在公款存儲中發生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的暫行辦法》,其中一項規定就是公款存儲回避制度。“君子防未然,不處嫌疑間。”看到本市的黨員領導干部主動避嫌、不斷警醒,作為紀委書記,感到很是欣慰。
公款存儲利益輸送潛規則問題由來已久,且成為從嚴治黨中偌大的“灰色地帶”。據媒體披露,江蘇省財政廳原副廳長張美芳的受賄來源,主要是收取銀行吸儲回扣;溫州國資委某總經濟師把所有市屬國企的賬號開在妻子管理的銀行,以公肥私;我市在查辦市移民局原局長蘇元光等典型案件中,也都涉及此類問題。公款存儲利益輸送潛規則,嚴重削弱群眾對反腐敗成果的認同感,到了不能對其視而不見、諱莫如深的時候,必須捅破這層“窗戶紙”。
把公款存儲潛規則捅開來,把明規則亮出來,是真正對黨員干部的關心和愛護。經分析研判,領導干部影響公款存儲的手段主要有:指定開戶銀行、指定存儲銀行、存款搬家、私定存款種類等。銀行輸送利益的形式主要有三類:奉送真金白銀,給領導干部或相關人員現金回扣、提供低息貸款等好處;提供吃喝玩樂,為領導干部或相關人員安排宴請、旅游等;超常“封妻蔭子”,為領導干部或相關人員家屬親友在銀行安排職位、超常提拔、給予高額“獎勵”等。
對此,我們在先行探索實踐中下重拳、出實招,奏響“三部曲”:
一是謀定而動,全面掀開公款存儲利益輸送“蓋頭”。從賬戶開立看,全市各級共開立各類賬戶9234個。從從業情況看,全市領導干部、單位財務人員親屬共有664人在銀行從業,涉及28名市直單位“一把手”。
二是亮劍整治,堅決糾正公款存儲謀私逐利問題。全市共10758名相關黨員干部填報了自查表,作出沒有利益輸送的書面承諾。全市共撤銷賬戶854個,涉及資金5.83億元。對全面檢查發現的疑似問題,由市、縣紀委主要領導約談單位主要負責人。整改結束后,我們還要采取“回頭看”。
三是建章立制,斬斷公款存儲利益輸送灰色鏈條。實行集體決策、陽光存儲,建立公款存儲回避制度,實施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使公款存儲利益輸送失去土壤、通道和市場。
通過近兩年的努力,此項工作取得了扎實成效。我的實踐體會是,公款存儲潛規則,既有歷史根源、現實原因,也有制度因素,但核心是公權力的介入。破其要害就是把公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在全面從嚴治黨的當下,只要我們牢牢扛起“兩個責任”,敢于擔當、敢于亮劍,就沒有破不了的潛規則。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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