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通報了該省醫保個人賬戶活化政策,明確個人賬戶歷年資金可用于支付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配偶、子女、父母的醫療保障費用。浙江省也成為國內率先出臺政策允許家庭成員之間醫保資金進行共濟互助的省份。(1月10日《中國青年報》)
醫保基金有個人賬戶與統籌賬戶之分,二者的性質、歸屬與所有權不相同。醫保個人賬戶歸參保者個人所有,包括余額和利息,如相關法規規定:醫保個人賬戶在投保人去世后,可支取可繼承。統籌賬戶由參保人單位繳納,歸醫保基金管理機構所有。個人賬戶主要用于參保者門診看病和購藥的支出,參保人住院報銷則由統籌基金支付。
醫保基金個人賬戶的設計,決定了不管如何支配和處理個人賬戶,都不會影響到醫保基金的安全,同時,也意味著設計個人賬戶的使用辦法,具有靈活多樣的彈性。比如,北京市的醫保個人賬戶中的錢均打到北京銀行的醫保存折中,即使不看病也可以隨時取出來,賦予了參保者自由支配的權利,從實踐來看,沒有對參保人平時的看病買藥產生影響。
不過,相對于北京的完全放開,絕大部分地區都是將醫保基金個人賬戶打到醫保卡內,可以門診刷卡支付及刷卡買藥,但不能變現,也只能限制個人使用。這樣的舉措,有效保證了個人賬戶的資金都用在就醫上面,防止急需時沒錢買藥現象的發生。但與此同時,并沒有解決好個人賬戶所用與資金使用效率的難題。
而推動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是相對于現行的限制與北京完全放開之間的折中舉措,既保證了個人賬戶用于就醫,又賦予了參保人更多的選擇權利,家庭成員所有的醫保個人賬戶被打通,相當于資金集中在一個池里,誰需要看病、買藥,都可以支付,減少了資金閑置,減輕了家庭就醫負擔,同時,在形式上也消除了醫保不同待遇的落差,增強了公平的獲得感。
無疑,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是雙贏之舉,期待更多的地方跟進。(房清江)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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