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到某地出差,一出高鐵站就看到對面山頭上矗立著一棟灰色玻璃幕墻建筑,頂上赫然掛著幾個大字:互聯網小鎮。向當地人打聽發現,這里并沒有什么傳統的互聯網產業基礎,只是通過招商引資引進了一些互聯網相關企業,顯然是“圈地養羊”意在稅收,離特色小鎮內涵很遠。
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東部某省會城市:一家大型企業與當地政府簽訂協議,準備在人口密集的城鄉接合部打造“足球小鎮”,計劃建設的商業和住宅項目需要進行大面積拆遷,而作為“準拆遷戶”的當地居民卻覺得,無論是“足球”還是“小鎮”都離自己的生活很遠。
然而,這些從內涵到現實都在發生偏離甚至變味的“特色小鎮”卻日益多見起來。比如,借特色小鎮之名行房地產開發之實的現象在泛濫:在珠三角,某房地產企業借助“科技小鎮”概念推動產業地產,獲得地方政府大量土地資源支持;在長三角,另一家房地產企業打算在大城市周邊打造標準化的“農業小鎮”:2平方公里農業區配套1平方公里建筑區,計劃承載3萬人。
不難發現,以上這些特色小鎮建設行為,只有“招商引資”“把空間變成房子”這兩個特色十分清晰,而特色小鎮應有的特色產業、文化傳統、人居環境等內涵很少涉及。不少地方甚至存在“圈地為鎮”、無中生有,不顧當地傳統產業特色和人文地理環境,盲目上項目、造特色的行為,可能讓特色小鎮建設淪為又一輪人為“造城運動”。
特色小鎮的概念之所以容易被濫用,重要的原因的是上一輪城鎮化帶來的“產、城、人”矛盾未能有效化解。上一輪城鎮化帶來的問題,表現在人口向大城市集中,城市病泛濫,產業過剩后無法有效退出城市和轉型升級困難。加上房地產不斷圈地、圈錢,擠壓城市的人居和產業發展空間,城市問題顯得日益突出。在這樣的背景下,特色小鎮成為一個城鎮化領域的概念,被當成一個突破口,許多東部大城市希望借此疏散人口、產業,減輕城市壓力,騰出城市空間。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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